标题: | 桓台县第四中学学生德育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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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4-527587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01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抓细抓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党建述职要涵盖学校德育工作;学校党组织要有发挥主导作用的具体机制,要研究学校德育工作方案,定期听取学校德育实施情况汇报,要每学期至少研究分析一次学生思想道德状况;要建立党组织书记推动解决德育工作重要问题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
第三条 学校要以学年度或学期为单位,对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五项教育内容进行整体设计安排,做到每项德育内容均面向全体学生,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各学校从上述内容中选取至少一项作为本校特色,进行创新实施探索,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第四条 建立班主任、少先队、道德与法治课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学校有关人员要根据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和少先队工作计划,以及道德与法治课的教学要求,结合学生实际,制订出班主任工作计划、各中队活动计划及道德与法治课教学计划,认真贯彻实施。
第五条 全校教职工都要重视德育工作。坚持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
第六条 学校要在备课组设置德育渗透专员,负责在集体备课时提醒、监督将德育学科渗透纳入集体备课环节。除当堂教学内容无合适渗透契机的情况外,教师教学设计或教案中应对如何进行德育渗透进行设计安排。校领导听评课时,要对教师德育渗透情况进行记录、点评。推评优质课时,要将德育渗透作为一项评选标准,应渗透而无渗透的,不予推评。
第七条 要认真上好思政课,加强思政课教学研究,不断改进思政课的教学方法,使学生在思政课中受到良好的思想教育。
第八条 学校要按学段对德育主题活动进行学段一体化设计安排,形成相对固定的各年级学年度德育主题活动排期表。各班级每周安排一次主题班会课,每节主题班会课不少于一个课时。班会课教育内容可以分规定内容和自选内容两部分,规定内容以学期为单位按级部进行系统设计,并以级部为单位进行集体备课;自选内容由各班班主任根据班级管理实际自主确定,经过课前备课后再行组织。各学校要至少打造一项能触及学生心灵、触动学生思想的活动,做精做细,做成品牌,形成示范。
第九条 大力加强校园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在办学理念的指引下,优化校园环境,力求净化、绿化、美化、秩序化、人文化、教育化,营造平安、文明、和谐校园氛围,使学校成为弘扬正气、团结友爱、生动活泼、秩序井然的精神文明建设基地。
第十条 贯彻落实《国旗法》,每周一及重大节会活动举行升旗仪式。
第十一条 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大、中队辅导员和队干部的作用,结合近、现代史及国情教育,开展各种活动,培养学生从小树立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信念。
第十二条 加强家长委员会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工作网络,发挥社区教育作用,增强教育合力。
第十三条 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加强常规训练和文明教育,成立校内值日员队伍,定期进行早读、课间、两操、路队、卫生、课外活动等各项检查评比。
第十四条 各学校要制定符合规范要求、符合学校实际的中小学生一日常规等管理细则,并经常组织学生学习。每学期开学初,安排行为规范养成月或行为习惯养成周活动。
第十五条 加强师德修养和班主任队伍建设,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本学校教师可用惩戒方式和适用情形,并对教师进行相关培训。各学校要在学生入学时、纪律管理规定变动时,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规定相关内容培训,让学生知道违纪情形及对应处分规定。处分学生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并告知和保障学生申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