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第四中学教学质量评价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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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4-527589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01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教学质量的高低是学校办学水平的主要体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开展各学科教学检测行为,科学评价各学科教育教学质量,切实降低学生学习压力,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基本教学规范》以及市县关于普通中小学办学规范的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桓台县第四中学教学质量评价制度。
一、 评价要尊重学科特点
不同学科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鼓励采用开卷、实验操作、听力测试、辩论、情景测验、成果展示、小论文以及面试答辩等多种评价方式,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矫正和激励作用。
二、评价方式要科学
倡导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规定内容与自选内容相结合,书面测试与口头测试、动手测试相结合,学科测试与特长测试相结合等。
三、评价内容要规范
学校建立以教研组为单位的学科评价小组,加强评价研究。学校要严格规范评价内容,合理控制评价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评价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评价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
四、评价的基本要求
小学不组织期中检测,初中各学科可根据学科特点安排一次期中检测,安排在学期中间;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和初中年级每学期可进行一次期末检测,检测一般安排在学期末放假前一周。任课教师要指导学生认真复习,力求检测出学生的真实水平。
初中毕业年级教学要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按国家和省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
五、科学呈现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实行无分数等级评价,一般分4个等级,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评价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评价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评价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六、做好评价反馈工作
评价结束后要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全面诊断教与学的情况。认真矫正教学行为,巩固学习成果,提高学习能力。对于学习困难的学生,及时沟通交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其提高学习质量。教学质量薄弱的学科,级部、教研组及时开展调研,帮助相关学科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率,提高教学质量。
七、合理使用评价结果
学校和教师应对评价结果进行认真分析,了解学生知识掌握和能力发展情况,反思矫正日常教育教学的得失,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生评价结果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应单独反馈给学生,并及时准确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八、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档案,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收集学生的课堂表现、实践活动记录、标志性成果等全面反映学生学习过程的资料,不断丰富学生成长记录。
桓台县第四中学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