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第四中学学生资助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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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4-540758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0-28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资助项目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1〕11号)、《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发〔2019〕1号)。
三、办理地点
桓台县第四中学
四、办理条件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资助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即每生每学期31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即每生每学期375元)。
上述资助政策详情,学生或家长均可咨询就读学校,向孩子的班主任老师询问,也可以向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33—8263230);或者关注“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服务号、登陆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