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桓台县第四中学学校安全定期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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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5-529152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9-09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学校安全定期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
二、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隐患排查小组。坚持每月一大查,每周一小排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三、排查整改各类场所安全隐患。各班及功能室管理员定期排查学校教室、实验室、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危房并及时加固检修,确保整改到位。
四、排查整改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定期学校的卫生设施和传染病的防治情况。
五、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学校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是否符合标准。
六、排查整改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重点排查集体活动的组织和上下楼等人员集中时段的管控。严防在集体活动和上、放学等人员高峰时发生拥挤踩踏等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七、排查整改自然灾害防范安全隐患。
八、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校园周边环境,重点排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主动与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沟通,加强校园周边秩序综合治理,及时清理查处非法车辆和无证摊点,确保校园周边治安稳定秩序良好。
九、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及时将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