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桓台县红莲湖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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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3-540777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01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校舍定期检查维修制度
加强我校校校舍管理,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二、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由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及参加安全检查人员和相关人员签字。
三、检查项目:
(一)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园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二)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三)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四)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五)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六)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七)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八)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四、维修
(一)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二)立即组织人员将能自己动手排除的隐患加以排除。
(三)不能解决的马上联系施工队伍对隐患加以排除和全面整修。
(四)维修完毕,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做到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