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桓台县田庄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3-528477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1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桓台县田庄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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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财处工作人员要根据《中小学财务制度》的要求,严格审查原始凭证,对违反财经纪律,不合法及不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对未经领导批准及不完整,内容不全,不合要求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2.学校财务实行微机记账,日清月结。按时结账,账目清楚,完整准确。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则》和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学校会计电算化工作。并且按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表。

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在组织收入过程中,特别注意合法性,取之得当,用之合理。

4.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在按照有关规定收费时,由各分管领导向计财处提供由校长签字的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由计财处统一布置收费。

5.学校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学校的收入必须及时上交银行,不得乱存乱放。不得公款私存,更不准私设“小金库”。

6.学校的各项支出是为了保证教育教学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资金必要费用。各处室年初,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根据本年度的实际情况,经过本处室、年级人员充分酝酿和分管校长同意,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年度处室支出预算。计财处再将各处室的预算进行汇总,学校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并通过工会代表大会表决。形成学校年度总预算,然后逐级上报。

7.对于建设性修缮支出一律实行预算方案报告制度,学校审定批准后,再报上级审核。

8.学校年终结余资金,由计财处按照《中小学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结余分配,按比例提取修购基金、事业基金、奖教奖学基金、福利基金。

9.凡报销的原始单据必须是合规的正式发票。章印齐全,字迹清晰,大小写一致,写明事项、单价、数量、总额、日期等。所有报销的原始票据应由经办人在发票的右下方签字,分管负责人、分管财务副校长、学校校长签字,以上手续完善后,由出纳员报销,盖现金付讫和个人章,编号记账。2万元以上的大型支出必须附明细并签订付款合同。

10. 报销差旅费时,严格按照桓财办【201422号文件执行。应先由出差人填写“出差审批单”,部门负责人等签字,然后持此表、会议通知单、车票等到财务办理手续,符合其它签字手续后方可报销。

11.大型开支要有计划、有预算。首先由各部门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研究审批后,填列《桓台县政府采购项目申购审批表》,由上级职能部门或学校统一进行招标。没预算的原则上不能实施。凡是购置固定资产报销时,必须办理固定资产手续,并附有“大额支出申批单”,否则不予报销。

12.各部门需要招待时,必须有上级文件和接待函,需经校长批准,由办公室具体安排,填制“业务招待审批单”,报销时在单据上简单注明事由,办好其它手续方可报销。

13.按照财政的要求,教职工外出办理对公业务一律使用公务卡,然后持发票和微机小票通过财政支付系统报销。一般不采用现金报销。

14.学校各类支出,必需预先请示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