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桓台县渔洋中学教师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3-527634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17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桓台县渔洋中学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11-17
  • 字号:
  • |
  • 打印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及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一、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三、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四、学校制定校本培训计划并切实组织实施,按规定提供教师培训经费,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五、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六、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学年末对教职工德、能、勤、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七、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