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3-528516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1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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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师要按时上课,提前候课,铃声一响必须在教室。上课时间不准接待家长和客人,不得离开教室、不得接、打电话。如果由于教师上课不及时或离开教室,学生出现任何问题,则全部责任由该教师承担。

  二、实行每节课前核对人数制度,发现缺课学生,任课教师要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任课教师没有及时向班主任反映,学生出现问题由任课教师承担;如果任课教师及时向班主任反映了情况,而班主任没有及时进行处理,产生得后果则由班主任承担责任。

  三、从上课铃声响到本节下课时间,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课堂上的所有行为负起责任,各科教师要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的身体差异合理安排课堂活动。不安排对学生身体有伤害的活动和危险游戏。以学生健康为第一宗旨。教学中做好课前安全教育,各种活动和运动前做好安全防范准备,并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四、强调用电安全:教室内有电源插头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严禁学生触摸玩耍。

  五、体育课,学生必须做好课前准备,上课铃响前必须到操场,上课铃响必须进行规范性上课,如果上课铃响教师不到位,学生出现问题,教师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铃响后学生没到位或纪律混乱,均属于没有及时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