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校园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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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4-548364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13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郊区防汛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预防第一、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的原则,为切实做好突发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地质灾害防治、救灾工作领导组
组 长:刘延东
副组长:刘永收
成 员:宋 芳 胡庆胜 崔玉婷 崔瑞芳 赵瑞青 罗莉 罗秀娟 郭晓慧 王 坤
(二)领导组的主要职责
1、建立学校及周边地质、地貌档案,建立有效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快速反应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日常监控工作。
2、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和下达其他地质灾害防治救灾任务。
3、监督、检查、落实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调查,预防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的威胁,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和措施。
(三)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分组及职责
指挥组负责人:刘延东
警戒组负责人:刘永收 宋芳
救护组负责人:胡庆胜 赵瑞青 崔瑞芳 罗莉
疏散组负责人:崔玉婷 罗秀娟 保安 全体班主任
1.救灾注意事项:(1)地质灾害发生时,由组长发布紧急预警撤离信号。(2)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学生完全撤离后最后一个撤离。(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其他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5)在紧急疏散学校师生员工至安全地点的同时,半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县教体局报告。(6)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2.各组职责:
指挥组:(1)熟悉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2)清楚学校地质灾害的地点、范围;(3)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4)了解电线铺设的线路;(5)了解灾害的走势;(6)确定逃生路线、避险场所、救护方案。
警戒组:(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2)当某处发生灾害时,应迅速确定安全逃生的路线,避险场所,以便疏导他人逃生;(3)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灾害现场。
救护组:(1)应配备急救箱;(2)应了解一般药物的使用;(3)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4)根据伤情紧急救护,或送医院治疗。
疏散组:(1)利用学校报警设施和广播迅速报道逃生方案;(2)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班主任有序疏导学生。
二、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及程序
1.学校应建立、健全灾情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紧急情况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4.地质灾害发生后,立即向县教体局、当地政府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灾害成因进行调查。灾情的报送必须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缓报、不瞒报。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位置、时间、伤亡人数、已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地质灾害类型、规模、成因、发展趋势,已采取的防范和救助措施等。
三、预警发布
根据市、县专业部门及教体局发布的预警信息,对出现的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及时发出预警,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予以公告,努力减小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四、应急措施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经常宣传地质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并做好记录,立即上报县教体局
2.健全应急机制。学校成立地质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师生避险工作预案,明确责任,一旦发生地质灾害事故,学校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及时高效地做好处臵工作,有序组织师生安全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3.加强值班巡查。进一步加强雨季的值班巡查工作,随时应对各类突发性自然灾害。
4.建立快速反应抢险队伍,做好物资储备。学校要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做到有备无患,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5.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充分利用黑板报、知识讲座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地质灾害事故的知识、防御预案和自救措施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班队活动等时间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6.在雨季来临前,开展校舍、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
五、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学校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桓台县田庄小学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