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桓台县渔洋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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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5-555816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2-23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桓台县渔洋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一、根据学校全员值班制度,值班教师要入住宿舍,按时巡查并做好记录。
二、不准留外单位人员和非住宿生在宿舍内住宿:不准在上课时间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持班主任签字教育处盖章的假条,宿舍管理员做好登记。
三、不准学生将管制刀具、火种(火机、火柴)、易燃、易爆物 品带入宿舍内: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
四、个人物品要妥善保管,出门关窗、锁门,严格控制宿舍钥匙:
五、室内要使用规定的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电炉和超标准的大灯泡以及自备的电扇,严禁使用电褥、电热毯。
六、学校要负责对学生所用床具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达到无虫虹、腐烂床具,保证室内设施安全可靠。
七、就寝前,宿舍管理员一定要清点好住宿生人数,保证住宿生一个不少。住宿生要按时就寝,按时熄灯,不影响他人休息。
八、不准在宿舍内打闹,不准随便调换床铺:不准随便到他人宿舍;不准在宿舍喝酒、打扑克、下象棋、搞体育活动。
九、宿含设施要符合安全标准,要配足标准的灭火设施和防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