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桓台县竞技体育学校大纲考核制度和办法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3-527569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1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桓台县竞技体育学校大纲考核制度和办法

发布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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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委已颁布的教学大纲是法定性文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大纲考核是检验训练的必要手段,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大纲制度,实施训练与考核。

一、教练员必须按照项目教学训练大纲制定计划,实施训练,每年须按大纲考核标准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二、年度大纲考核定在每年四月冬训结束后。要求每队有百分之二十以上队员达到优秀标准,百分之九十以上达到及格标准。对达不到及格标准的队,年终不能评为先进队,教练员不能评优。

三、大纲考核,各队运动员均需参加,有特殊情况如伤病等须有关证明,并在条件允许时后补。

四、大纲考核由训练科统一组织实施。考核测试前先由各队提出具体的测试时间、地点、程序等,经训练科审批统一安排。测试时训练科、全体人员必须到场。

五、测试工作是检验训练情况的主要依据之一,各队教练员必须认真对待,严密组织,不弄虚作假,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并重新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