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耿桥联办小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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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2-528442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0-10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桓台县索镇镇耿桥联办小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为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公平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资助实施细则。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要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也要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三)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公开透明,又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四)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政教处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由各班主任任认定小组组长,负责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每班选出评议小组,评议小组负责认定工作的民主评议。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
组 长:胡庆传
副组长:赵 龙
组 员:各班主任
三、认定依据与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据以下因素:
(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劳动力及职业状况、家庭财产及收入、家庭负担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四)学生消费因素。主要包括学生消费金额、消费结构等情况。
(五)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可设置为“一般困难”(A档)、“困难”(B档)和“特殊困难”(C档)三档。
每学年开学一周内,区县、学校组织学生及家长对家庭经济情况、学生在校消费情况等开展问卷调查,问卷调查人数至少占在校生人数的30%。区县、学校认真分析问卷调查相关数据,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认定标准数据分析报告和问卷调查存档备查,并将分析报告上报上级。
五、特殊情况认定与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重点困境儿童;
4.烈士子女;
5.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6.因其它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4.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六、工作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工作,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
(一)提前告知。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主题班队会、宣传栏等方式,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向所有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
(二)个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着个人自愿的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相关材料。
(三)评议、认定、公示。
分班级、学校受理评议和汇总上报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班级为单位,组成由班主任、任课教师、民主选举的学生代表或家长代表组成的认定评议小组,评议过程要有记录。班级评议小组收集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
第二阶段:学校学生资助认定小组汇总、审核班级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统筹各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第三阶段: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汇总、审核认定小组提交的初步认定结果,统筹认定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终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
(四)建档备案
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根据认定结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桓台县索镇镇耿桥联办小学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