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桓台县邢家中学规章制度汇编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4-548270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9-02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桓台县邢家中学规章制度汇编

发布日期: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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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岗位职责

 

  校长职责

 

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是学校法人代表,主持学校全面工作。

1.主持制定、审核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卫生工作方针,抓好学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按培养目标的要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卫技人才。

3.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做好全校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教职工的业务学习、培养工作,大力支持教改和科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4.积极培养和选拔优秀干部,合理使用人才。提名副校长、中层干部及业务科室负责人人选讨论决定并上报。

5.加强集体领导,实行民主管理,推进校务公开,抓好学校文明建设。

6.加强经费管理,严格财务制度,组织审议学校年度经济预算,按审批权限审批学校有关项目的经费开支和计划外有偿服务资金的使用和分配方案。

7.主持校长办公会议和校务会议,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8.负责签批以学校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报表,批办上级来文,处理重大涉外事宜。

9.负责同上级党政部门、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进学校建设,提高学校知名度,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学副校长职责

 

在校长的领导下,分管学校的教学工作。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审批教务、学术研究等方面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做好考核、总结工作。

2.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定,按照各专业培养目标、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按期完成教学任务。

3.负责审定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实习计划,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审批教师业务培养计划。

4.深入调查研究,优化教学模式,指导开展重大的教研活动,组织开展教学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组织整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积极推进学科建设,负责审核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器材的购置计划,并检查其购置使用管理情况。

6.组织做好分管科室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检查分管科室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落实情况,组织做好考核和奖惩工作。

7.承办校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育副校长职责

 

    在校长的领导下,分管学生工作。

    1.负责审定班主任人选,指导学生科做好班主任和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检查各项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组织做好分管部门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检查分管部门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落实情况,组织做好考核和奖惩工作。

3.了解和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要从学生特点和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检查团委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团委会、团员大会、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5.与学校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沟通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6.积极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7.培训各支部团干部,使他们尽快适应工作。

8.抓好团委会的自身建设,组织团委一班人学习,按时开好生活会,加强团委委员的团结,充分发挥团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督促和帮助各个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

   9.承办校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总务副校长职责

 

    1.在校长领导下,分管学校的总务后勤、安全保卫工作。坚持和贯彻执行总务工作为教学、科研、师生生活服务的宗旨以及增收节支,服务育人的方针。

    2.负责督促总务部门保证教学、科研所需物质的供应工作。

    3.负责组织拟定总务部门各项工作计划,并经常进行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4.负责审查基建、维修以及全校财产物资管理工作及水电安全工作。

    5.负责督促检查师生员工的生活福利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全校清洁卫生,环境绿化和学生保健工作。

7.负责组织检查总务、保卫部门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考勤、考核和奖惩工作,并努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8.在分管保卫工作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护人民、保障安全的方针,依法行使职权,全面完成学校各项治安保卫任务。

    9.负责组织制订保卫科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工作进度,及时向校领导及公安机关请示汇报。总结经验教训,表彰鼓励先进,推动全校治安工作的深入开展。

    10.负责向学校师生家属进行法制教育和治安保卫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积极同违纪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11.搞好学校的综合治安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实际,调查了解情况,掌握治安动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本校各类政治、经济、治安、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

   12.协同学校宣传部门搞好法制教育、及时调解纠纷,做好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工作。

   13.负责做好门卫值班和深夜巡逻巡查工作,搞好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

   14.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5.完成校领导和公安部门交办的有关任务。

 

  工会主席职责

 

    在学校党支部和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工会全面工作。

    1.认真执行党和工会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学校党支部、上级工会和本校工会有关决议、决定。

    2.制订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向学校党支部、上级工会及学校工会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3.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安排、检查工作,组织经验交流,进行工作总结。

    4.组织召开工会会员会议,主持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5.协调工会与学校各部门的关系,维护工会的合法地位。

    6.组织工会专、兼职干部、会员代表和工会积极分子进行学习培训,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工会自身的改革。

    7.积极反映教工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教工利益,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8.协助行政部门办好集体福利事业,关心教职工生活,组织开展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

    9、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主任职责

 

     在学校领导班子和校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主持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1.组织修订学校各科室工作职责、岗位职责及各项管理制度,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性的工作计划、总结、发展规划、报告等文件。协助校领导组织检查规章制度、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制订办公室学期、学年工作计划,经校长批准后负责贯彻实施,并做好总结。

    2.协助校长组织安排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和全校性会议,组织做好会议记录。检查督促各科室执行会议的各项决定情况。

   3.组织协调全校性活动。

   4.负责组织对外接待工作和联系工作,协调各科室工作。

    5.组织落实好上级来文的批办,检查督办档案室工作。

  6.做好办公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落实岗位责任制,强化保密意识,遵守法纪,廉洁奉公。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班主任岗位职责

班主任是班集体的领导者、组织者、是班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班级的各项学生工作,其职责是:

1.全面掌握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情况、智力技能、兴趣爱好、性格特点和日常表现及家庭情况等。

2.负责协调课任老师,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正学习方法,树立良好学风。

3.负责本班学生、纪律、卫生、仪表等日常行为管理。增强学生法律意识、文明意识、劳动观念和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4.负责本班班干、团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工作,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开展活动。

5.负责组织本班学生积极参加“文明校园”、“文明班级”、“学雷锋做好事”活动。协助和指导团支部开展文体、社会调查等第二课堂活动,培养团队精神,增强集体观念。指导班委安排学生值日,组织本班考勤、审批学生病事假并做好登记。

6.做好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做好鉴定和操行评定,做好家庭报告书、学籍卡以及《班主任工作手册》、《班主任工作月志》的填写工作。

7.组织做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定及其它评优工作。协助做好违纪学生调查以及提出违纪学生处理意见。

8.协助做好学生升学及休学、退学、复学、毕业就业及有关证件办理手续。

9.做好班级课室座位安排。

10.定期组织召开班团干部会和班会(每周一次)及主题班会(每月一次)。力求内容充实,有针对性,做到有准备、有计划、有发言稿。

11.负责与学生家长联系,参加值日和执行日常工作制度。

12.全面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及时制止有害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定期向学生科汇报工作情况。学生中出现的重大事件应马上向学生科和校领导报告并组织处理。

13.完成学校、团委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信息网络中心主任职责

 

学校信息网络中心主要承担学校校园网的建设、管理、应用推广和维护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做好校园网日常维护,确保网络畅通,并做好与外网的联通。

2.做好学校网络的IP地址分配、设置和管理,做好学校网络的安全管理,严防通过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有害信息。

3.做好学校网络中心使用情况的日常登记。

4.做好学校网络的网站建设及学校各项信息的发布工作。

5.整理和开发学校校园网的网络资源,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办公等服务。 

6.做好学校办公电脑的维护工作,确保所有办公电脑的正常运行。

7.负责组织学校计算机教研室的教学和科研活动。

8.做好与上级信息部门(信息产业局、电信等)的信息交流和协调工作。

9.积极主动地为学校信息化建设提供合理化建议,并负责其实施工作。

 

 

 

 

 

 

 

 

 

 

  教研组长职责

 

1.主持教研组工作,组织本组的政治、业务学习,提出组内人员进修的意见,督促组内人员执行教学工作规范,做好教师的思想和业务考核工作,执行考勤制度。组织教师制定本组的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本组学期、学年和各项工作总结。

2.组织好各环节的教学工作,包括备课,讲课、辅导、实验,批改作业,成绩考核等,检查教师的工作质量,及时纠正教学上存在的问题。

3.组织教师执行实施性教学计划,选用、修订和编写实施性教学大纲,指导、审核教师编写学期授课计划和实验实训计划。

4.安排教师任课和承担各项教学任务,登记教师的授课量和工作量。

5.组织各课程的学生成绩考核工作(包括题库建设、命题、审题、监考、评分和试后分析等)。

6.组织教学研究活动(集体备课、研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课题研究);组织教师听课,交流教学经验;组织教师参与校际活动和社会调查。

7.组织落实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工作,参与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和指导工作;组织教师选  好教材,编写本校新教材、讲义、习题集、指导书、任务书和制作配套的课件、音像资料等。

8.制定本组教师进修和社会实践、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各科室人员岗位职责

 

1、理化生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一)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培养和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要有以校为家的思想和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的理念。

(二) 实验室管理人员的任务是管理和维护好相关仪器设备,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要学会科学的管理,要在管理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维护保养仪器设备的能力。要做到一般故障能自己动手及时排除。要做到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在95%以上。

(三)对从事实验教学的老师和同学应有爱心和耐心,在整个实验教学的过程中应坚守岗位,主动热情地为教师和学生服务,随时帮助解决实验过程中出现地有关问题。

(四)仪器设备地管理应规范有序,帐、物、卡齐全。要有完整的损坏、丢失、维修、保养等方面的记录。要有详细的实验室使用登记和管理人员的工作日志。

(五)实验室管理人员是相关实验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实验室的安全主要体现在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两个方面。设备安全要注意防火、防盗和防水,各实验室要有切实可行的三防措施。为保证人身安全,各实验室应制定安全用电和有关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的规章制度,并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

()凡因擅离职守或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设备丢失、损坏和人身伤害等事故,均属责任事故。作为此类事故的第一责任人,除对事故情况和原因写出书面报告,作深刻反省外,还应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和受到相应处罚。

()对实验室的全部仪器设备,除做好日常的管理和维护外,每学期结束前,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与维修,要保证在下学期开学前,仪器设备的完好率达到100%。

()实验室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和美观,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实验环境。严禁在实验室堆放其他杂物,定时清扫桌面和地面。

(九)全校所有实验室的管理人员均适用本岗位职责。

 2、图书室、阅览室管理人员职责

(一)全面负责图书馆的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制定图书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

()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按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使图书馆业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和现代化。

(四)做好馆藏书刊的验收、登记、造册工作,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提出馆藏的注销、剔除意见。

()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帐目要清楚、齐垡,做到书账相符。

(七)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

(八)做好图书馆、阅览室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3、美术室管理人员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严格遵守活动中心美术室规章制度,负责美术室的管理和使用。

(二)按照活动中心教学计划,协助任课教师开展美术活动,充分发挥美术挂图和模型、仪器的作用。

(三)爱护活动中心财产,做好经常性“美术挂图、模型、仪器及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四)建立和健全活动中心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有据可查。

(五)保持室内通风、干燥、整洁,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盗、防火

4、体育器械室管理人员职责

(一)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负责向师生介绍体育器械情况及使用保护方法,负责师生体育课和课外活动使用器械。

(三)妥善保管体育器械,及时管理,检查和修补。要做到防火、防盗、防锈、防毒。
 
(四)建立借用制度,严格借还手续,酌情赔偿。对损坏或者丢失体育器械者要追究责任。
 
(五)每学期末对体育器械要整理清查,和购置计划,为下学期教学做好准备。向有关领导做出文字汇报,要做出修理。
 
(六)要建立体育器械明细账目,做到目清物实有据可查。
   (
)对器械要及时清整,放之有序,室内清洁卫生。
  (
)管理人员日常工作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

5、音乐器材室管理人员职责

()忠于职守,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学校音乐室规章制度,负责音乐室的管理和使用。

()按教学大纲和学校教学计划,协助教师开齐开足音乐课,上好音乐课,充分发挥音乐设备的教学作用。

()爱护学校财产,做好经常性的防尘、防潮、防霉等维护工作,保证音乐器材性能良好。

(四)学习和钻研音乐专业业务和技术,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术和教学水平。

(五)建立和健全业务档案管理制度,音乐室使用情况要有记录。

(六)保持室内整洁、通风、干燥,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七)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偷盗。

6、卫生室管理人员职责

(一)每期拟定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期末进行总结,并定期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二)、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卫生保健宣传教育,定期编辑卫生宣传板报,建立健全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制度,培养学生“五要”、“六不”的个人卫生习惯。认真做好各项预防、接种和消毒工作。

(三)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工作。

(四)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保健工作。新生入学要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学生健康卡片。每学年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做到一人一卡,并按项目准确清楚地填写个人健康卡片,作好统计分析工作,完善保存资料。经常掌握学生疾病情况,分析患病原因,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年终写出综合汇报材料。

(五)组织红十字小卫生员队伍,定期对小卫生员培训,保健教师坚持每周三对全校进行健康教育。

(六)负责做好学生视力保护工作,主动配合班主任指导学生做好眼保健操,注意用眼卫生,开展近视眼的防治工作。

(七)加强课间巡视,处理好师生各种偶发伤痛事件,必要时送医院治疗。

(八)做好学校大型活动的保健工作。

(九)协同班主任开设学校健康教育课,收集整理开展健康教育课的资料和档案。

7、劳技室管理人员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努力钻研业务,熟悉掌握本学科有关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

(二)能及时准备教学实验,耐心讲解。做好实验仪器检查维修工作,确保实

验安全。

(三)做完实验及时清理,保证实验教学连续进行,并能经常保护实验仪器的整

洁安全。

(四)做好实验室各项资料的保存工作,及时做好仪器设备的添置工作。

五)定期打扫实验室,确保实验室的整洁。

8、微机室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微机及其它相关设备的验收、入账和管理。

(二)熟悉微机的性能和正确的操作规程,并能进行一些基本的装配、调试、维修和保养,确保微机操作教学顺利进行。

(三)协助任课教师做好教学辅助工作,提供正确操作咨询。

(四)搞好日常清洁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五)保管好微机设备,切实做好防潮、防尘、防盗、防火等工作,离开微机室前应切断所有电源开关。

(六)微机室设备不得私自借用,外借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微机设备若有损坏,应立即查明原因和追究责任,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并提出有关处理意见。

(七)有权拒绝非教学人员使用微机设备的要求。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9、档案室管理人员职责

一)在校领导和校务办公室的指导下,做好本校的档案工作。

(二)负责将上级有关部门发给本校的文件及时报告、登记、传阅、催办、归档。

(三)每年三月份前,对上年度各部门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完毕,五月底完成立卷归档工作。

(四)将本校在文件收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五)保持档案室清洁卫生,做好档案的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防护工作,确保档案完整无缺。

(六)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各项制度。

(七)树立为教育教学、为教师服务的思想,热情为借档人员服务,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做好利用记录。

(八)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护档案安全,与违反保密制度及泄密的行为作斗争。

 

 

 

十一  财务人员职责

 

1.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主持财务科全面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制度,维护国家利益,坚持勤俭办校的原则。

2.组织全科的政治与业务学习,提高全科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牢固树立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高业务能力,定期对全科人员考核。

3.负责组织制定年、季财务计划,认真审核月、季、年会计报表及其它资料。

4.定期组织分析财务计划的完成情况,对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核算和监督,找出管理中漏洞,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挖掘增收节支潜力,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5.组织抓好财经纪律检查工作,积极宣传有关规章制度,防止违纪情况的发生,做好本科改革工作,并向校长提出改革意见。

6.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7.经常向主管领导汇报财务工作,参与经费预测和分配实施意见,当好领导的参谋,并积极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规章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 会议制度

1.校长办公会议:

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召开,由校长主持,全体校委会成员,办公室主任列席并记录。必要时班主任参加。

⑴研究内容:

①传达上级指示、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以及重要工作部署;

②讨论报请省、市及主管部门审批的重要事项及各科室报送的重要请示;

③研究制定年度、学校工作计划或学校长远规划;

④讨论研究学校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部署及工作措施意见;

⑤讨论研究制定或修改本校的有关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名义发出的规范性文件;

⑥讨论由各副校长或科室提出、需要校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的事项等。

⑦有关学校的人事任免、录用、聘任、考核、调配、教职工的奖惩、培训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

⑧财务收支及基建、维修、设备购置、图书采购等项目的立项与支出。

⑨学校的办学决策及教学、管理、人事制度的改革事宜。

⑩教职工福利及分配制度的有关事宜。

⑾其它需要研究的重要事项。

    ⑵议事准则:

①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学校领导班子议事范围内的问题,分管人员必须提交集体讨论,不能由个别人或少数人作出决定。

②重大问题要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少数成员意见分歧较大,提出问题较尖锐的,应暂缓决定,会后充分调查,并征求有关人员意见后再作决定。

③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必须要有23以上的成员到会才能决议。

④经决议的事项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原则问题需改变原决定的,必须经党政班子复议。

⑤经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需要时可在全校教职工或适当范围内公开。

     2.全体教师会议:

原则上星期一下午第四节召开,由校长或副校长主持,全体教师参加,主要内容为传达上级精神、政治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专业知识学习,部署有关工作等。

3.教职工代表大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会议内容:参与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改革的审议;参与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学校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的讨论、评议、监督学校各级行政领导的工作作风,参加评议全校教职工的年终考核,教师代表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4.全校性教务工作会议

    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持,召集有关科室或教研组长参加,每学期召开12次。

    会议内容:落实学校的决定和决议,落实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和教学管理制度,讨论落实专业建设规划,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进程表,课程表的实施,进行全校性的教学质量检查,落实有关教学的各项工作。

5.离退休(老同志)干部通报会

原则上每年一次,由校领导通报情况,并邀请有关科室领导参加并做出计划。通报会内容主要是当前学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情况,热点和难点、工作计划、总结以及老干部普遍关心的其它问题。

  (二) 接待制度

    1.接待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2.接待上级部门领导,校长参加,有关分管副校长参加,确需派车接送的,须请示校长同意。

(三) 信访工作规定

    1.设立“校长信箱”。“校长信箱”由办公室定期开阅、送批,并根据领导批示组织落实反馈,对涉及举报、监督、申诉以及反映本人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做到保守秘密。

2.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制订校务公开实施方案,公开内容由各职能部门按方案要求提供,经校领导批准,通过教职工大会、校务会、公开栏等途径进行公开,由办公室负责收集群众意见,及时做好反馈及整改工作。

(四) 公章管理规定

1.总务处为学校公章管理职能科室,其它科室的公章由各科室管理。

2.设立公章专管员,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印章的保管、使用,各科室的公章应定人专管。除专管员及兼管员外,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公章。

3.对公章的使用实行分类管理。

4.设立用章申请登记表。使用公章者,须将用章情况按要求填写好,以便索查。

  (五) 督促检查工作规定

    为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机关、领导的指示和决策能够迅速贯彻落实,促进领导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1.督促检查工作原则

    ⑴领导指办原则:列入督查的事项,一般都由领导作出批示,交有关部门协助领导进行督查。

    ⑵分级负责原则:督查工作涉及到哪一级,就由哪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⑶实事求是原则:督查工作不能停留在催办,要实事求是深入实际了解情况,注重实效。

    ⑷相互协调原则:督查工作既要分级负责,又要相互协调,共同把各项督查工作做好。

     ⑸讲求实效原则:督查工作要讲求时间观念,按时按质完成领导交办的督查工作。

    2.督促检查工作的程序

    ⑴立项:根据领导的批示确定督查项目、内容、目的、单位。

    ⑵通知:把查处的问题和领导的批示告知负责查办的单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处理。

    ⑶催办:凡是立项的事情都要加强催办,一直催至有查处结果。

    ⑷回报:将督办的结果交回交办部门,并及时反馈给交办的领导。

    ⑸归档:督办结束后,将办理过程中的领导批示、督办材料归档。

    3.督促检查的主要内容

⑴督促检查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

    ⑵督促检查本级领导指定或交办的工作

    ⑶学校重要规定和部署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⑷校长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

    ⑸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

    4.督促检查其他方面的工作

    ⑴请示以及要求帮助解决问题的办理情况;

    ⑵新闻单位对本单位的批评和建议的办理情况;

    ⑶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提议专项查办、并经领导批准的重要事项的办理情况;

    ⑷本单位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的处理情况;

    ⑸重要的来信来访。

    5.做好督促检查事项的回报工作

    凡上级部门或学校交办的事项,承办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做好回报工作。并督促下级部门做好回报工作。回报工作可视要求和情况,采用文件或电话的形式进行。

    6.做好归档工作

    督促检查事项后,承办单位要把有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7.建立督促检查网络

建立督查小组,由学校办公室安排人员兼职负责,各科(室)要指定人员负责日常文件的催办回报、整理归档工作。

    8.督促检查事项的检查和考核

办公室对学校的督查事项(文件)办理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能认真负责、勤催办、不积压、不拖延、不推诿、做好上级交办事项(文件)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通报表扬;对马虎草率、超过期限、推诿不办造成交办事项(文件)不符合要求、耽误工作以至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值班制度

⑴学校实行行政值班和节假日值班,由学校办公室安排教师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落实值班工作职责。具体制度如下:

①负责维护维护秩序,承担处理突发事件和应急事物的处理,并将情况准确地报告有关领导。

②督促、检查校园卫生和安全保卫情况。

③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及时准确地做好紧急、重要文电的处理工作。

    ④督促、检查学生执行纪律情况和督查班主任值班制度。

⑤值班实行签到制,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时间为上午800--1130时,下午200--530时,并做好值班记录。

    ⑥办理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⑵值班人员守则

①值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对重要的或难以把握的问题,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经请示后再作处理。

②值班时间,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办事,做到有登记、有报告、有落实、有反馈。

③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值班岗位,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擅自离岗。对一些尚未处理完毕的事项需详细讲明处理情况,以便接班员继续处理。

④爱护办公设备,保持值班室清洁卫生。不准在值班期间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

  (七) 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是反映我校的发展和历史真实面貌的珍贵资料,是我校的宝贵财富,也是编研、评估等可靠依据和重要参考资料,全体教职工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将档案视为私有。

⑴各科室的归档资料应按《档案法》的要求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归档,整理后移交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⑵各科室的兼职档案员负责本科室的文件资料、凭证、报表等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移交保管。

⑶遵循档案形成规律和特点,便于管理和利用为原则,档案室负责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和排列。

    ⑷学校档案管理纳入自动化现代系统,设专用库房,统一管理。

⑸库房内应保持清洁、整齐、美观。

⑹接收档案手续完备、齐全,整理及时,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对管理档案要进行清点,履行交接手续。

⑺必须爱护档案,认真做好防潮、防光、防尘、防火、防霉、防高温、防虫害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⑻档案案卷和资料的查阅、借出,必须进行登记、核销。

⑼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严禁进入库房。

    ⑽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颁布的《档案法》及有关档案管理制度,按章办事。

    ⑾档案室应在每年末对档案的入库、移出、库存量、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本校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2.档案借阅制度

⑴借阅档案材料者先要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表》,并有义务反馈档案利用效果情况。

⑵外单位或个人需要查阅本校档案,须持合法的有关证明,说明查阅目的和范围后,方给提供查阅和复制。

⑶借出的档案没有按时归还的,要及时催退,归还时要进行清点和检查,发现损失或缺损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查处。

⑷查阅和借出的档案材料严禁涂改、抽换、折御、折叠、圈点、划线和污损,轻者要进行批评教育,重者要追究责任。

⑹档案案卷和资料原则上不对外借出,因特殊情况必须借出,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⑺复印、摘抄档案材料,应与原件核对无误才予以盖章。

⑻对重要的、珍贵的档案和资料,一律不得提供原件使用,如特殊情况,须经有关校领导批准。

⑼查阅档案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按批准查阅目的和范围进行查阅,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阅、摘抄、复印其他档案材料。

3.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⑴档案鉴定的依据和标准,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制定的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永久:50年以上;长期:30年;短期:10年以下。

⑵档案鉴定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档案室与有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鉴定小组,负责对保管期限和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

⑶鉴定小组经过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意见,登记建册,报主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未经鉴定和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⑷销毁档案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档案销毁后,监销人员需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将监销情况向领导报告。

(八) 人事任免制度

1.中层领导的聘任

1)中层领导干部的聘用必须在定员、定编、定岗的基础上,根据学校教学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

2)中层领导干部聘用条件,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事业心强;要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应的学历、资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年富力强。

3)中层领导干部聘用必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公布聘用岗位、条件、聘期;

     ②实行民主推荐或公开招聘;

     ③经组织考察;

     ④经镇中心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聘用人选并公布结果;

2.一般干部职工的聘任

⑴一般干部职工的聘任应按需设岗,以岗定人,按岗聘任,明确岗位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受聘者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培养,不断提高受聘者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

⑵新进教师一律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受聘者须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⑶受聘者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为人师表,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能全面地、熟练地履行现职务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为建设学校做出应有贡献。

(九) 关于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规定

为提高教职工的素质,开拓视野,进一步加强管理,现就我校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及参加学术活动等做出以下规定:

一、教师、实训(验)教师、行政干部外出进行专业或相关专业学习、培训及进修,必须由各行政科室或教研组根据专业教学的需要,拟定本科室或教研组学期或学年教师学习、培训、进修计划,报教务处或有关科室统筹、审核,由主管副校长审定,最后由校长批准。

二、凡教研组教师或行政科室人员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术会议,必须符合以上三项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教务处或其它相应科室批示意见后,再上报主管副校长审定,最后送校长批准。

三、教职工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术会议费用报销规定:

1.各种学术论文发表的出版费不予以报销。

2.教师进行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报销。

3.参加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全国、全省、全市会议的给予全额报销。

4.因学校新设专业、课程需要,按计划派出学习、进修、培训的费用给予全额报销。

  (十)请、销假制度

  1.法定年节假日和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⑴法定年节假日是指国务院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⑵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是指国务院规定的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青年节)。

   2.婚假、丧假

    1)婚假

     婚假为7天。

    2)丧假

丧假(一般应是直系亲属)为3天;岳父母或公婆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也可给予5天的丧假。 

3.产假(看护假)、节育假、哺乳假

    1)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15天;难产(凭医院证明)可增加30天;晚育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哺乳假

    女职工产假期满,如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适当给予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

    3)寒暑假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每年寒暑假共10周,其中寒假4周,暑假6周。

4)事假

职工处理私事,应尽量利用公休假日、法定年节假日和寒暑假。确实需要占用工作时间的,由本人申请,经领导批准可请事假。

5)病假

职工病假,需持医疗单位证明,经领导批准,可给予病假。

因公负伤需要治疗休息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6)请假审批手续

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节育假、哺乳假由本人提出书面休假申请,经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分管校领导审批。

7)因事假、休假、病假、外出返回学校后均应履行销假手续,向准假领导销假。

(十一) 教职工考核规定

为加强学校管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激励工作人员恪尽职守,积极、优质、高效地工作,对学校教职工的思想品德才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将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特制定如下规定:

㈠考核原则:

考核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㈡考核范围:在职教职工。

㈢考核办法:采取上级对下级,逐级考核的办法进行。

㈣考核内容:

⒈考德:主要考核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道德。

⒉考能:主要考核政策法规知识、业务能力、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

⒊考勤:主要考核出勤情况、工作态度、事业心及工作积极性。

⒋考绩:主要考核工作实绩,即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效益。

如有出现下列情况者,应将人和事记录上报,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定结果参考内容。

⑴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者;

⑵乱丢乱倒乱放垃圾杂物,影响环境绿化、美化、净化者;

⑶私拿公物,浪费水电者;

⑷无理取闹,打骂他人,造成不良影响者;

⑸无中生有,制造是非,造成教职工不团结者;

⑹有意损坏公共财物者;

⑺不负责任,造成工作损失者;

⑻不履行职责,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者;

⑼不认真备课,影响教学质量,学生反映强烈者;

⑽不服从工作安排,消极怠工者;

⑾违反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者;

⑿对上级、下级、同事、学生、病人态度横蛮粗暴者;

⒀无故不上班、不上课者;

⒁迟到早退者;

⒂对照相应岗位职责,不能达到工作质和量的基本要求者;

⒃自私自利、个人主义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向学生乱收费、影响集体荣誉、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者;

⒄隐瞒实情、弄虚作假、谎报成绩、骗取荣誉者;

⒅搞封建迷信活动,在饭店、宾馆、茶庄等娱乐场所玩麻将、打扑克进行赌博者;

⒆上课时使用通讯工具者;

⒇接受学生家长或当事人的礼物、红包者。

(十二) 桓台县邢家中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廉政建设,防控廉政风险,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中小学会计制度》、《中小学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五条规定“中小学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按照规定切实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进一步理顺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学校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出纳职责明晰,细化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审批、经办、财物保管的职责权限,形成财物管理各环节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  健全和完善以内部控制制度为核心的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认真排查学校管理中的风险点,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校长对本校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主持制定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工作方案,重点围绕资金使用、国有资产、基建与维修、食堂、采购、学生资助等领域,细化学校各类经济活动和行政事务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控制环节和相关责任,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

第四条  (一)学校要严格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年度财务预算,严格执行“无预算不支出”。

(二)学校要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制度, 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理财,确保教育资金安全运行。一是学校经费开支,要分清经费来源、用途、性质和要求,不得随意扩大支出范围和标准,不得虚列虚报支出,严禁设立“小金库”、账外设账、公款私存、坐收坐支。二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按照对口接待的原则,厉行节约,不得擅自提高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不得以任何名义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各种消费卡,接待费支出须“三单”齐全。三是严格奖金发放。学校在发放奖金时,须有法律依据或者上级的奖金文件为支撑,严禁随意设置奖金发放科目,严禁私自抬高奖金发放标准,严禁平均发放奖金和搭车发放奖金。四是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规定。凡因公出差,须填写《公务出差审批单》,切实做到报销事由清楚、时间准确和发票合规,不得以报销差旅费的形式变相发放职工福利。五是严格办公用品采购和项目管理。办公用品采购须符合采购程序,项目实施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办公用品采购和项目结算须附有合同或者协议、双方确认的采购供货清单、验收报告或者验收记录。同时,采购人员购入物资或办公用品,要交专人保管并逐项进行登记造册,物品与金额核对准确后,采购人员和保管人员同时在购物发票上签字。六是严格培训经费管理。培训工作须有上级的培训安排通知或学校班子关于培训工作的决策依据。培训费支出要事由清楚、时间准确,报销科目和金额符合相关要求。七是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对各项惠民政策专项资金,各学校要严格按相关政策规定不折不扣予以落实,切实做到宣传到位,程序合规,环节不少,手续规范,档案齐全。

(三)学校债权债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债权、债务台帐,定期清理债权债务,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一是定期清理结算。对债权债务要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更不得不入账。二是未经批准不得举债。自行举债的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校长进行严肃处理。三是严格借款管理。学校不得向个人因私事和竞争性领域企业借款,不得随意预支和预借。

(四)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和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管理等规定。一是规范现金结算。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内缴存银行,不得保留账务现金。不得采用现金支付采购和项目结算事宜。二是严格控制现金库存量。现金日常库存量核定为35天零星开支限额,不得超额大量库存现金。非报账员(出纳)不得管理现金。三是定期盘点现金库存。每月末,报账员(出纳)须盘点库存现金,与会计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五)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含奖牌、证书、奖品等),坚持统一采购、统一管理、专人负责、领用登记的原则,由学校后勤、办公室统一负责采购和管理,财务完善账务手续。一是建立实物台账。各学校采购的物资和办公用品须按照“先登记后使用”的原则,进行入库登记,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物相符。二是建立使用备案制。学校在管理各类物资时,须建立“物资领用备查簿”,明确所有物资去向。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改变使用意图、挪作他用,因工作调动或退休的人员,在调走或离职前,必须将使用管理的财产物资如数交还,并办妥移交手续。三是建立损毁赔偿制。对工作人员在使用过程中故意损毁、丢失的固定资产照价赔偿。四是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对使用年限到期,或损毁的固定资产,及时向县国资部门办理报废或报损手续。

(六)各学校购置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办公用品或实施工程建设的采购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上的,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在设备、设施采购或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超过采购金额10%以上的要对超出部分再次执行采购程序。

第五条  学校要建立、健全本校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坚持财务公开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公示。

(十三)桓台县邢家中学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和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大类: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

第三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机构和职责

学校单独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资产实物管理。主要职责包括:设备采购;资产验收入库;组织资产的处置工作;建立和维护固定资产账、资产卡片;做好资产汇总、统计、核对工作;组织资产清查。

学校财务部门为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科室,具体负责资产的财务核算。主要职责包括:通过支出报销环节,督促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履行资产入库或核销手续,凭出具的《固定资产增加凭单》新增资产,凭《固定资产减损凭单》核销资产;做好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数据核对;参与资产清查。

学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资产的使用管理。主要职责包括:负责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办理新增、报废资产审批;申报非单位购置资产(无偿调拨、接受捐赠等);实施资产清查。

第四条  固定资产配置

固定资产的配置应本着“勤俭节约、工作急需”的原则,在充分利用和发挥原有固定资产使用效能的基础上,精打细算,合理配置。

固定资产的配置程序:()学校每年在编制下一年度学校预算时,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将需新配置的固定资产数量、规格,编制《固定资产配置申请表》报校委会;()根据校委会研究意见,编制资产配置计划并纳入学校预算;()学校预算下达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根据批复的学校预算统一配置,属政府集中采购的资产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未纳入学校预算的资产配置项目原则上不予配置,确因工作需要临时新增的资产配置,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校委会研究审定,再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五条  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的处置应按照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超过一定使用年限,确需处置的,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进行,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置固定资产。资产处置方式包括转让、出售、置换、移交、报废等。

固定资产处置范围包括:()闲置资产;()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实需要报废、淘汰的资产;()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使用权转移的资产;()经清查盘点,清理出的盘亏、呆帐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

资产处置审批权限:()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处置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资产处置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处置原因和方式;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安排技术鉴定,并提出对资产处理的初步意见;上报校委会研究、审核同意后,报请县教体局、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复.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须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记入《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对于流动性较大的体育、音乐、美术器材,需安排专人管理,建立体育、音乐、美术器材使用情况台账,详细、及时的记录体育、音乐、美术器材的使用、回收情况,对于不能收回的体育、音乐、美术器材,要查明情况,及时上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处置。各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须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经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凭单填写固定资产使用记录并记入《固定资产卡片》。不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固定资产。如需借用固定资产,须经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或物品,要建立领用交还制度,并督促使用人爱护所用资产。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在其办理所用资产交还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七条  固定资产清查

固定资产清查是指从实物管理的角度,对本单位实际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清查,并与固定资产账务核对,确定盘盈、盈亏、毁损及报废资产。每年6月底、12月底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组织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各使用部门积极配合,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卡实相符。

固定资产清查的程序:()对单位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清点,并登记造册()将实物按品种、数量、型号等与固定资产账进行核对;()对固定资产清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固定资产处置意见。

第八条  责任

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使用部门负有依法维护其安全完整的责任。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对各使用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部门、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因疏忽大意等个人原因而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处分或经济赔偿。固定资产管理使用中违规违法情节严重,造成固定资产重大损失,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桓台县邢家中学学校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财行〔2014228)、桓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桓财资〔201916号)等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移及注销。

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

处置方式包括调拨、有偿转让、报废、报损、置换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

调拨方式处置国有资产,以不改变国有资产性质为前提。

第三条  学校国有资产处置实行审批制度。县财政局、 县教体局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审批。

学校处置房屋、建筑物(含土地使用权)、机动车辆、对外投资等国有资产,按本办法规定权限和程序报经批准后,方可向不动产登记、公安交通管理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申请办理产权、产籍、注册资本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不得处理相关会计账务。

第四条  学校拟处置的国有资产产权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资产,须待权属界定明确后予以处置;申请处置租赁期未满的资产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被设置为担保物和涉及法律诉讼的国有资产,担保和法律诉讼期间不得申请处置,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学校国有资产处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一般处置程序是:学校申报、县教体局审核、县财政局审批、公开处置、上缴收入、账务处理、产权登记。

第六条  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在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对学校申请处置,或者超标配置、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有权先行调剂使用,促进资源整合和资产共享共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第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资产明细账,严格管理产权、产籍等档案资料。充分利用“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日常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和会计制度规定,及时准确反映资产增减变的情况,规范资产处置行为和流程,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及合理、节约、有效实用。

第八条  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国有资产可以申请处置:

()经技术鉴定已丧失使用价值的资产;

()按照国家规定强制报废的资产;

()盘亏、挂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闲置资产;

()超标准配置的资产;

()因技术原因不能满足本单位工作需要的资产;

()抵顶债务的非货币性资产;

()已达到使用期限,继续使用不经济的资产;

()在不影响本单位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权属关系变更能够带来更大经济效益或者能够减少经济损失的资产;

()法律上所有权已经丧失或者无法追索的资产;

(十一)因单位撤销、合并、分立、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需要处置的资产;

(十二)依据国家规定需要处置的其它资产。

第九条  报批程序

()县教体局审批事项

学校提交处置申请,县教体局审批后报县财政局备案。

()县财政局审批事项

学校提出处置申请,县教体局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转报县财政局审批。

()县政府审批事项

学校提出处置申请,县教体局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转报县财政局进行进一步审核,报县政府审批。

第十条  审批(审核)时限。

根据需要,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可对申报处置的国有资产进行现场勘查,或者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鉴证。

县财政局、县教体局自收到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完整申办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权限审批;需进行现场勘查或者评审、鉴证的,在勘查或者评审、鉴证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权限审批。

第十一条  报批方式。

资产报废、调拨(学校之间),采取审批表(见附件23)报批方式;其他形式的资产处置,采取公文报批方式。

第十二条  学校应当按照县财政局或者教体局批准的资产处置方式处置国有资产。如需变更处置方式,应重新报批后实施。

第十三条  以下资产处置须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经济或者技术鉴证证明、法律意见书:

()有偿转让或者置换方式处置国有资产的;

()以非货币性资产抵顶债权债务的;

()单位原值在10万元以上的;

()法律上所有权已经丧失或者无法追索的资产;

()因单位撤销、合并、分立、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需要处置的资产;

()盘亏、挂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依据国家规定需要处置的其它资产。

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评估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管理。

第十四条  有偿转让国有资产,应当采取公开拍卖方式进行,不适用或者不便于以公开拍卖方式进行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或者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  资产评估结果是处置资产作价的依据。首次意向转让价格不得低于评估结果。未达成转让意向或拍卖流拍的,须按报批程序重新批准,未经重新批准,不得擅自降低资产处置价格。再次处置价格不低于上次价格的90%

第十六条  因撤销、合并、分立、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进行国有资产整体处置的,县教体局负责组织资产清查。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局办理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涉及资产损失认定、核销的,由县教体局履行报批手续。

第十七条  涉密国有资产处置,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经批准处置的国有资产,在资产完全移交之前,除另有规定外,原占有、使用、管理单位对相关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十九条  学校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包括国有资产有偿转让(含出售、出让)收入、置换差价收入、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征收补偿收入、保险理赔收入以及处置资产取得的其它收入。

第二十条  学校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不含处置资产发生的评估费、拍卖佣金等直接费用)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在取得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执收项目编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上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实际完成资产处置事项后,方可依据国有资产处置事项审批表或批准文件及其它合法有效凭证,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处理会计账务,同时在“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减少或者增加相关资产。

前款所称“实际完成”的含义为:

调拨资产,指完成资产移交、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并取得调入方接收凭据;

报废资产或者报损实物资产,指完成资产变卖或者交存手续并取得变价收入或者交存凭证;

有偿转让(含出售、出让)、置换资产,指取得转让(含出 售、出让)价款、置换资产、置换资产差价并完成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经批准核销的货币性资产损失和对外投资损失,应当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凭证,并继续予以追索。

第二十四条  学校因撤销、合并、分立、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进行整体国有资产处置的,在整体资产处置完毕30个工作日内,到县财政局办理变动产权或者注销产权登记。其它资产处置事项的产权登记事宜结合产权登记年度检查进行。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和《山东省财政监督条例》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

桓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资料

一、报废国有资产应提供的资料:

()《桓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报废)(附件2)一式三份。

()主管部门正式公文。主要内容申报单位资产报废的原因、情况说明以及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学校需提供正式公文,主要内容包含资产报废的原因、情况说明及资产管理人、审核人、分管负责人签字。

()报废资产的有关规定或者有效证明,如政府或者相关职能部门强制淘汰、强制报废的有关文件、证明、规定或者报废标准;有关职能机构出具的资产报废专业技术鉴定证明或者专家鉴定意见;主管部门组织的内部专业技术人员鉴定意见等。

()不动产登记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机 动车行驶证等资产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取得资产产权证明的,须出具产权所属证明材料。

()报废机动车辆应提供车辆回收证明和注销证明。

()资产处置事项审批需要的其它相关资料。

二、 调拨国有资产应提供的资料:

()《桓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调拨)(附件3)一式五份。

()调出单位主管部门正式公文。主要内容包括调出单位调出资产的原因、对本单位财务状况和业务活动影响情况、主管部门意见等。

()不动产登记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机 动车行驶证等资产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取得资产产权证明的,须出具产权所属证明材料。

()资产处置事项审批需要的其它相关资料。

三、 有偿转让国有资产应提供的资料:

()单位主管部门正式公文。主要内容包括所属单位拟有偿转让资产状况的说明、有偿转让的原因、拟申请转让的方式、主管部门意见等。

()转让对外投资的,提供投资企业同意转让的股东会决议以及近期财务报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拟采取协议方式转让的,提供协议或者合同草案。

()不动产登记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机 动车行驶证、股权证等资产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取得资产产权证明的,须出具产权所属证明材料。

()资产处置事项审批需要的其它相关资料。

四、 因撤销、合并、分立、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进行国有资产整体处置应提供的资料:

()单位主管部门正式公文。主要内容包括需整体处置资产单位的基本概况、处置资产的依据、资产清查结果、主管部门意见等内容。

()县政府或县编办批准的撤销、合并、分立、隶属关系改变等文件。

()财务审计报告。

()资产处置事项审批需要的其它相关资料。

五、 报损国有资产应提供的资料:

()单位主管部门正式公文。主要内容包括所属单位资产报损情况、报损的原因、有无保险理赔或责任方赔偿情况、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主管部门意见等。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1)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文件。

()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

()其它资料

(十四)桓台县邢家中学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主管领导1人、中层2人、财务人员1人、教师代表1人组成。

第三条  依据内部审批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和实际工作需要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进行政府采购需求登记,提出政府采购申请,确定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政府采购方式,属于“三重一大”项目的,需经校委会审批,其他项目提交校长审批;把已经审批的项目报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备案;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对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采购文件进行审核确认;组织政府采购开评标,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处理政府采购纠纷(如采购质疑与投诉);依据成交通知书参与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对政府采购合同和相关文件进行备案;提出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

第四条  采购预算、计划及审批

(一)采购预算

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年度预算编制要求和《淄博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将政府采购预算细化到具体的采购品目、数量、标准及采购金额等。凡列入《淄博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实行政府采购。需要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在向采购办报采购需求之前,需要进行预算追加申请。

(二)采购计划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除适用网上竞价采购方式以外的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类、20万元以下工程类项目经校党组会研究批准后可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采购。各部门应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单位预算编报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由财务部门进行汇总,并报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备案。

(三)采购审批

政府采购进行前,各部门依据内部审批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进行政府采购需求登记,提出政府采购申请,确定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政府采购方式,属于“三重一大”项目的,需送经校委会审批并上报县教体局和县纪委派驻组备案,其他项目提交校长审批;填写《政府采购审批表》经校长审批后报财政部门审核。

(四)采购流程

1.公开招标

使用财政性资金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应当依法实行公开招标。因特殊情况确需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财政部门批准。

2.邀请招标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3.竞争性谈判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单一来源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需经过采购管理部门审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需要经过财政部门审批。

5.询价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需要经过财政部门审批。

6.竞争性磋商采购

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需要经过财政部门审批。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7.其他情况

①应当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因情况特殊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其中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在报财政部门批准之前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门,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②公开招标中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造成废标,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

③其他需报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特殊情况;

④因特殊原因需采购进口国外产品的,实行全省统一进口产品目录制,属于《山东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内的不再报送书面申请材料。年度执行中确需采购进口产品且不属于进口产品目录内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进行申报。

不属于《山东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同时填报(一)《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二)关于鼓励进口产品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复印件;(三)进口产品所属行业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四)专家组出具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拟采购的进口产品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鼓励进口产品的,在报财政部门审核时,应当出具上述第(一)款、第(二)款材料。拟采购的进口产品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的,在报财政部门审核时,应当出具上述第(一)款、第(三)款和第(四)款材料。拟采购国家限制进口的重大技术装备和重大产业技术的,应当出具发展改革委的意见。拟采购国家限制进口的重大科学仪器和装备的,应当出具科技部的意见。拟采购其他进口产品的,在报财政部门审核时,应当出具上述第(一)款材料,并同时出具第(三)款或者第(四)款材料。

第五条  履约验收及结算

(一)对重大采购项目,应成立验收小组,小组成员一般应由各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共同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或专业检测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是验收的主要依据。验收结束后,验收人员或验收小组应签署验收意见,出具验收报告。

(二)采购合同是采购资金支付的主要依据。在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向财务部门递交采购合同、付款申请、原始发票等,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结算手续。

第六条  后续管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各职能部门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各职能部门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各职能部门、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各职能部门、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投诉人对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 总务工作制度

1.基建工作

    ⑴基建项目要按照全校整体规划制定建筑方案。

    ⑵基建地点、方位、规模有基建人员提出方案、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⑶建筑草图必须经校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方可上报市规划建设局审定。

    ⑷基建项目应先有预算、超过或达到政府规定的资金限额,需报请建筑招标中心审定。

    ⑸基建项目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加强生产安全和质量检查。

    ⑹签证工程要经设计部门同意后,有学校领导批示并加盖学校公章。

    ⑺大型基建工程应聘请施式监理。

    ⑻工程竣工后,要尽快落实验收,归整资料、办齐相关手续。

    ⑼工程结算需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按合同和实际工程量付款。

2.安全卫生

⑴安全文明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文明卫生的评比工作。

⑵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抓好落实,责任到人。

⑶积极开展安全文明和爱国卫生月活动,表彰先进,促进全校师生的素质全面发展。

⑷每月组织检查安全卫生工作一次,一年一次全面评比,优胜者取前三名,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发给证书并张榜公布。

⑸各分管区域的安全卫生要有专人负责。

⑹各科室主要领导为安全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每年对取得安全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适当奖励。

3、环境卫生

⑴在主管科长领导下负责校内家属区及卫生角落的清扫,搞好垃圾清运工作。

⑵维护校园环境的净化和美化,每天要清扫,做好保洁工作。

⑶教学区及办公用厕所要经常冲洗,每周用洁厕精清理便池一次,

适时点蚊香,做到厕所无臭味。

⑷每月组织检查环境卫生一次,实击清理卫生死角。消灭蚊蝇孳生地。

⑸利用劳动课,组织学生大扫除。   

⑹利用广播、板报、宣供栏进行爱护环境,预防疾病宣供教育,培养良好清洁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随意张贴广告,不乱写乱画,坚决反对破坏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

⑺定点放垃圾桶,及时清理,垃圾一律放入垃圾池处理。

 

第三部分 教学管理制度

(一)教学管理机构和职责

1.教务处

教务处是组织学校教学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在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教学工作。其基本任务是:

⑴主持制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和实施性教学计划,经主管副校长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

⑵编制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根据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表,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向有关科下达新学期授课任务和实训任务。

⑶全面管理各项日常教务工作,掌握教学进程,组织全校性的教学质量检查或评估,制定听课制度,安排全校性听课,组织教学资料统计工作。

⑷负责考试的全面安排,管理全校学生学业成绩。

⑸组织全校性的教学研究活动,探索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规律,开展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和推广应用。

⑹拟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执行师资管理与考核制度,参与教师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⑺审定选用教材,组织好教材的预订、保管及供应工作。

⑻全面规划实验室建设,协助实践科做好实训基地建设。

⑼负责本科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考核本科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制定本科的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

2.实验管理部门

⑴负责实验室的建设,合理安排实验室的使用,按教学要求具体安排各项实验任务。

⑵负责对实验室实训场地的设备定期检查,督促实训(实验员)教师按要求维护保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挥实训(实验员)教师的积极性,师生合作,创造性地改进、自制和拓宽实验(训)室设备的功能。

⑶建立完备的实验设备台账,收集和管理各项设备技术文件资料。

⑷组织本科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负责部门内人员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考核部门内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覆行情况。有计划地对实训(实验员)教师进行培训、学习和掌握新技术,适应学校专业建设发展的要求。

⑸主持管理本科的日常工作,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3.教学研究组

教学研究组(简称教研组)是学校教学的基层单位,由教研组长负责组织和管理该组的教学工作与教学研究活动,其基本任务是:

⑴主持教研组工作,组织本组的政治、业务学习,提出组内人员进修的意见,督促组内人员执行教学工作规范,做好教师的思想和业务考核工作,执行考勤制度。组织教师制定本组的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本组学期、学年和各项工作总结。

⑵组织好各环节的教学工作,包括备课,讲课、辅导、实验,批改作业,成绩考核等,检查教师的工作质量,及时纠正教学上存在的问题。

⑶组织教师执行实施性教学计划,选用实施性教学大纲,指导、审核教师编写学期授课计划和实验计划。

⑷安排教师任课和承担各项教学任务,登记教师的授课量和工作量。

⑸组织各课程的学生成绩考核工作(包括题库建设、命题、审题、监考、评分和试后分析等)。

⑹组织教学研究活动(集体备课、研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课题研究);组织教师听课,交流教学经验;组织教师参与校际活动和社会调查。

⑺组织落实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工作,参与实验室建设和指导工作;组织教师选好教材,编写本校新教材、讲义、习题集、指导书、任务书和制作配套的课件、音像资料等。

⑻制定本组教师进修和社会实践、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⑼安排教师组织学生第二课堂教学活动。

(二) 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1.专业建设

⑴专业指导委员会

①专业指导委员会由教学管理人员、专业水平较高的教师组成。

②专业指导委员会及其成员由教务处审核后报校长批准。

⑵专业建设工作

①专业科(组)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和总体建设规划,拟订专业建设和实施计划,有计划的开展专业建设工作。专业建设计划报教学副校长批准实施。

②专业科(组)应根据专业建设计划组织力量制订专业建设方案,建设进程落实到相应的专业教研组,专业建设计划完成后,专业科要认真总结经验,并向学校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③专业建设方案的内容包括:教师队伍建设、实践教学条件建设、现代教育技术建设、教学文件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改革(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产教结合等)。

2.教材建设工作

①专业科(组)应根据专业开发、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进程,以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的需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开发教学资源,编写反映自身教学特点的补充教材讲义,制订切实可行的教材(含教学资料,以下同)建设计划。

②教材建设应以选用、采集为主、鼓励编写本校教材的原则。

③教材建设计划经教学副校长批准后,由教务处负责实施。专业科(组)应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教材建设任务,落实到相应的教研组或个人。

3.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以加强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中青年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重点,坚持数量、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方针,建立有利于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建设一支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⑴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制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五年计划,确定发展目标。

①教师队伍总量与学校发展规模相适应,保证有合理师生比。

②教师队伍结构合理。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提高教师学历合格率;进一步改善教师队伍职称结构,具有初、中、高级专任教师保持合理的比例。

③学校要积极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培养一批高水平的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

⑵教师的进修与培训

①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符合我校实际的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制度。

②对未达到学历标准的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进修,达到规定的学历要求。

③新任教师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时,在职教师要进行知识更新的培训,培训时间每年不应少于48个学时。

④学校每年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计划。计划一经制定应认真组织实施,并定期进行计划执行、进度检查和计划完成情况总结。

⑤教师的进修与提高应坚持服从工作需要,以在职进修为主的原则,师资队伍建设应与学校发展相一致,逐步做到各课程均有中级职称教师。

⑥对不同层次的教师,进修要求有不同的侧重。一般应为教师提供扩展、更新知识,学习新技术,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的进修。要有计划安排时间,让教师参加相应的专业实践(含实验室建设)及社会实践。根据需要与可能,鼓励教师结合教学,从事力所能及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

⑦学校应根据教师有被培养的权利,也有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义务的原则,对下例内容制订进修细则或规定:

⑧教务处要对教师进修与培训进行登记,每学期登记一次,并将资料存入个人档案。

3.新教师的培养

①凡新参加工作的教师,都必须由所在专业科(组)指定有经验的教师指导,要有二年培养计划,指导新教师教学业务的提高。

②指导教师一般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政治思想好、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指导时间一般为二年,负责培养新教师热爱本职工作,树立良好师德,向他们传授教书育人经验,指导他们学习教育理论,使其掌握教学规律,提高教学水平,并对新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作出评价。

③新教师必须虚心学习,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学习情况,并在指导教师帮助下进行熟悉教材、备课、试讲等训练。

(三) 教学文件制定与管理

教学计划

1.指导性教学计划

⑴指导性教学计划是对同一专业各届教学的统一要求,作总体的指导,一般由国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组织制定颁发,学校应认真遵照执行,以保持教学目标的一致性和稳定的延续性。

⑵教学时间安排包括以下三个表:

A、教学环节周数分配表。要求列出每个学期各教学环节的周数(教学环节主要有:入学教育、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公益劳动、考试、寒暑假)。

B、课程教学时间安排表。要求列出各门课程和实践项目的名称、类别、顺序、课程的总学时数、各学期的周数、各门课程的周学时数、各学期考试、考查课程的安排,同时列出各出专门化方向的课程教学时间安排等。各类课程的学时比例应符合国家教育部对制订教学计划的有关文件规定,作出合理分配。

2.实施性教学计划

⑴实施性教学计划是以每级学生为实施对象,由教务处按照指导性教学计划的要求制订。

⑵实施性教学计划的结构与指导性教学计划基本相同。在培养目标、知识结构、能力结构、课程设置、实践性教学等方面结合实际作具体调整,但一定保证指导性教学计划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总周数。对教学时间安排表则按各学年、学期的实际日历作具体安排。注明年级、专业、编制日期、编制者。

⑶实施性教学计划编制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编拟,由教学副校长组织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讨论通过。一经审批,不能随意更动,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必须严格按原审批程序修订,并有文字记录备查。

(四)教务常规管理

1.日常教务管理

⑴校历。校历是学校每学年主要工作的日程表,是学校统一安排教学工作及其它工作依据。校历是采用表格形式按年月日编制的具体日历。主要确定学期起讫时间,学期教学活动周数,教工和学生寒暑假的具体日期,对注册、开学和法定节假日的安排,校运动会及其它全校性活动的日程等。

⑵教学进程表。教学进程表是每学期全校各班级教学活动的总体安排。教学进程表按学期周次顺序排列。教学进程表由教务处根据校历的实施性教学计划编制。学校各部门都应根据教学进程表安排和协调工作。教学进程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要严格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通过教务处,报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提前通知各有关部门和教师执行。

    ⑶课程表。课程表是学校每周教学工作和其它各项活动的日程安排。课程表包括全校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任课教师课程表。课程表由教务处编制。课程表一经公布,要严格执行。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必须预先提出变动要求,经教务处作出安排,并向有关部门和班级下达调整通知。

2、教学秩序管理

日常教学检查是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的常规检查,检查工作主要由各教学部门负责,随时了解、掌握教师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和教师育人的情况。

3、教材和教学档案管理

⑴教材管理工作

①教务处负责全校各课程的教材预订和采购工作。教务处在征订教材时,应提供教材征订书目,由教研组或有关教师选订。教务处按开设课程的班级、人数、库存教材版本及数量,统一预订。

②与统编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书,由教务处负责订购并按时向教师发放。其它参考书图书馆订购,优先供应教师借阅。

③教务处应建立教材库,指定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专人管理。要建立教材账和发放登记制度,严格入库和核算制度,保证书、账相符。

④没有特殊原因,教务处应保证按时供应教材。教师用教材于下达教学任务后发放,学生用教材于上课前发放。

⑵教学档案管理

①教学档案包括:教学、教务工作形成的文件,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形成的文件,学籍管理形成的文件,师资业务档案和教学设备台账等。

②教学档案一般按教学年度整理。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初两个月内要将上一学年的文件材料汇集、鉴别、整理、分类保管。分类时按学校档案室确定的办法归类,便于检索和向档案室移交。

(五)教学过程管理

1、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包括编制学期授课计划,课前准备(备课、编写教案、置备教具挂图、课件、实验示范准备等),授课,课后延伸工作(批改作业、课外辅导)教学环节。

⑴编制学期授课计划

①任课教师必须根据教学任务书、教学大纲、校历、学期教学进程表,结合任课班级的实际,认真编制学期授课计划。

②学期授课计划内容包括:授课周次、节次(或课时数)、章节名称、内容摘要、课型、教具、课内外作业题号(或题数)、阶段测验、复习、实验等安排,成绩考核的方式、次数,并附有编制说明和计划使用的班级、学期。

③学期授课计划应一式三份,于开课前一周交教研组长初审,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④审批后的学期授课计划不得轻易改变。如需调整计划,调整学时数幅度较大,应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理由,经教研组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批准执行。

⑵备课

①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前备好两周课的教案。备课前要领会教学大纲的要求,熟悉教材和教学内容,了解先修和后续课,搞好互相衔接,并根据学生情况和教学环境确定教学方法。一般以两节课为单位编写一个教案。

②教案(又称课时授课计划)。教案要注重反映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构思,结合学生实际精心设计教学程序,教学内容要因课程特点而异,不要流于形式。新教师应具体详细编写教学内容,老教师可概括扼要。

③备课以教师个人为主,教研组应组织必要的集体备课。其主要内容是:统一教学目的要求,研究重点难点解决措施和教学内容及方法的改革等。

④任课教师应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备好必要的教具,预做演示实验。

⑤任课教师在学期结束后应把学期授课计划、教案整理装订好,作为教学资料保存,以备参考与检查。

⑶上课

①教师是上课的组织者和主持者,必须严格按课表上课,不迟到不拖堂,不误课,不无故缺课,不提前下课,必须照章办理调、代课手续。

②教师在上课的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课堂教学规范,管教管导,认真教学,严格考勤登记,填写教室日志,并注重自身仪表、教态和表率作用。

③教师上课的基本要求:目的明确,组织严密,讲授正确,启发性强,重点突出,语言清晰,板书工整,合理运用现代化设施设备。

⑷课外作业

①任课教师布置作业,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有明确目的,难度适中,份量适当。

②任课教师必须及时和认真批改作业,评分及评语要客观公正、具体明确,必要时要讲评作业,并应做好交作业情况和作业成绩登记。

③要引导学生通过独立思考有创造性地按时完成作业,对没有按时完成或敷衔应付、抄袭作业的学生,要及时教育。

⑸课外辅导

①课外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和延伸,是解答学生疑难,指导学生学习方法,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培养正确思维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原则上以个别答疑方式为主,做到因材施教。

②学校应建立辅导制度,编排好教师辅导时间,保证教师有一定的辅导次数,要求教师做好辅导登记。 

2.实践教学管理

实验是验证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基本技能的教学环节。

①凡实施性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项目必须开出。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选用或编写实验指导书,拟定实验计划,制定实验课的考核办法。

②任课教师应将学期实验计划与学期授课计划同时交教研组长初审,教务处批准后执行,审批后的学期实验计划分别报送实验室和教务处。

③任课教师要认真按大纲要求做好实验课的备课工作,预作实验,写好教案。备课内容包括:实验目的要求,实验原理,仪器设备及操作规程,可能发生误差的原因,注意事项及预防措施。做好实验分组安排,布置预习实验指导书。

④任课教师应做好实验组织工作和指导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实验规章制度,检查学生预习情况,讲解实验目的、要求和方法,提出注意事项。在实验进行中,教师要做好现场指导,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引导学生观察实验现象并进行分析,保障实验安全,指导学生处理各种事故。

⑤实验完毕,任课教师应会同实验室工作人员检查各实验小组的实验结果,检查设备完好和清洁卫生情况,填写实验日志。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及时清点、检查仪器设备。调整还原至起始备用状态。

⑥任课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评定实验成绩。凡单独考核成绩的实验课,必须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以实操为主。实验课总评成绩由各项实验报告、实验中表现、综合考核等成绩组成。

⑦实验室工作人员要根据实验项目提前做好实验课的一切准备工作,参加实验课教学的辅导,协助指导学生实验操作。

(六)教学质量管理

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不仅是对学生学习成绩结果作出的评价,也是对照教学目标检查教学质量的信息反馈,并根据这些信息对教学质量进行分析、监控、研究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

1.成绩考核

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每学期考试和考查的课程门数按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执行。

考试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总结性考核的方法,可采用课堂理论考试、实验、实际操作、技能考评,案例分析等多种方法进行。

考试可用笔试、口试、实操三种。可根据课程的特点和需要,灵活采用,应坚持理论与实践考核并重的原则。笔试又可分为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采用开卷考试的课程必须报教务处批准方可实施。

考查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平时考核的方法。可依据平时课堂提问、课堂作业、实际操作、单元测验等方法采集学生学习成绩,考查不得在学期末及考试周的前一周内集中测验或变相考试。

2.考务管理

⑴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学风、考风教育,教务处制定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监考人员职责。各班主任在考前要做好备考动员工作。

⑵考试的组织与实施由教务处负责,各班考试课程、考试日期、考场编排、监考人员安排,经教学副校长审批后印发给各班级和监考人员。

⑶教务处在考试结束后,及时整理试卷和考场记录,对已查实旷考、违反考场规则的学生及时进行处理,报主考审批后,向全体学生公布,引以为戒。

3.评卷与成绩评定

⑴评卷要求

①评卷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集中评卷,采取流水阅卷方式。教师评卷要严肃、认真、公正,按评分标准,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教务处要按试卷评分标准抽检评卷质量。

②任课教师按试卷成绩分析表的要求对命题质量、学生成绩进行认真分析,对考试方法、命题内容及教学工作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⑵学生成绩评定办法

  考核成绩评定,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法,考查等级制记分评定方法。

②考试课程的总评成绩,无实验课要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占总评成绩的70%,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学生平时成绩要在考试周前一周内送教务处)。

③体育课考查要从学生身体条件和体育基础的实际出发,对男女学生应有不同标准,对患有某种疾病而短期内不能治愈或有生理缺陷的学生,经指定医院证明,教务处批准可减免考查项目。

教学检查

1.定期教学检查

定期教学检查是教学进程的某一阶段集中一段时间开展的全校性综合检查。一般在学期初、期中和期末进行。由于检查涉及面广,因此,该项工作要由教学副校长直接领导,由教务处组织,各有关教学部门参与实施。

    ⑴学期初的教学检查:主要检查开学前的准备工作情况。如教师的教案(二周内);教室、实验室设施、教材准备工作;学生报到、新生入学等工作落实情况。

    ⑵期中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是一次全面获得教学信息、分析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水平、了解教与学两方情况的至关重要的检查。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学期中或稍后为宜。

检查内容主要是对各个教学环节和各种教学因素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其中检查教的方面重点检查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进度,完成教学任务、教师执行计划、大纲、批改作业、课外辅导及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研究、教学效果等情况;学的方面了解、分析研究学生学习目的、学习心理、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及影响学习效率和质量的问题,听取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2.专项教学检查

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可针对学校在某一时期教学中的主要问题或某个教学环节、教学因素、教学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如对一个专业或一门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估检查或对某项实践教学工作检查或对某项教学辅导过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等。

    专项检查事先要确定课题,拟订检查提纲,明确检查目的、要求、内容、方法及时间安排,注意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专项检查由学校专门成立检查小组,采取现场考察、操作考核、审查资料、问卷调查和座谈等形式进行,专项检查后要有报告,作出客观分析和准确判断,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七)教学人员业务管理

基本要求

1.教师

⑴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有教学能力。 

⑵严格执行实施性教学计划,执行教学大纲,按要求制定学期授课计划。认真执行教学工作规范,钻研教材,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认真上好每一堂课,确保教学质量。认真做好课外辅导及作业(含实验报告等)批改,评定学生成绩,分析教学质量,指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体育教师的辅导和作业形式为组织管理早操、课间操,校内各项体育竞赛和校运会,负责训练运动队,组织学生课余体育活动,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⑶参加本课程教学大纲、教材、习题集及题解、试题库的建设工作。

⑷制作电脑课件,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设备进行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⑸参加教研活动、集体备课和互相听课。

⑹学习教育科学理论,总结教学经验,开展教学改革,学习专业理论,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写出教学总结或论文。

⑺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必须贯彻在各项教学活动的始终。担任班主任是教师应负的职责。热情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和身体健康,尊重学生人格,经常注意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并切实维护学生安全。

2.网络管理与电教人员

⑴具备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网络或其他电化教学设备的使用及保管知识。

⑵贯彻为教学、科研和思想教育服务的宗旨,保证校园网正常运转,按计划要求组织、制作音像和投影资料,负责播放或提供使用,保证质量,做好播放或使用记录。

⑶录象机、摄象机、编辑机等贵重设备要制定完善的管理使用制度,要专人管理,专人使用,精心维护,并实行使用登记。

⑷对电教设备、器材、音像资料进行采购、验收、建帐、管理、维修,保证安全、完好、清洁。做好电教室的卫生、防潮、防虫、放火、防盗工作。

⑸为教师利用校园网与电教设备进行网上教学和电化教学提供方便,提高教育手段的现代水平和教育效果,推广经验。

教师业务档案

1.教师业务档案的内容

教师业务档案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有关表格,由学校拟订)。

⑴个人简历;⑵教师学历证和职称证书;⑶历年任课情况及完成工作量情况登记表;⑷教师考核表;⑸教师奖惩登记表;⑹职务评定与晋升的审批表;⑺本人参加科研活动成果的鉴定书;⑻本人出版的教材或专著(包括内部出版的),以及发表的论文(样本或复印件);⑼继续教育以及参加专业实践的有交证明材料;⑽其它应归入教师业务档案的资料。

2.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

新到校的教师,应在到校第一学期内,把到校前的业务情况如实填报,经核实后存入教师业务档案。以后,每学期终结时,由教研组负责收集,教师应按业务档案内容要求填写有关登记表,并提供有关资料,经教研组长和教务处负责人审阅后归档,并由专人管理。 

 

 

 

 

 

 

 

 

 

 

 

 

第四部分  学生管理制度

(一)中学生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6.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21.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3.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4.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25.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6.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27.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

28.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29.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心照顾兄弟姐妹。

30.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31.待客热情,起立迎送。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2.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33.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4.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35.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37.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

38.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

39.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40.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二)学籍管理规定

转学者,经原学校及转入学校同意,报转入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三)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1.学生材料归档细则

  应予归档的学生材料包括:

⑴在校期间受校级以上(包括校级)表彰获奖登记表和行政纪律处分的决定材料。

⑵学生的团材料。

⑶毕业生登记表、学藉卡等学藉材料。

2.学生档案保管须知

学生档案实行分级分班分类编号保管。力求做到整齐、条理、规范、易查找。

3、学生档案借阅制度

⑴学生档案只限负责学生工作的科室干部和班主任查阅,原则上不外借。

⑵学生档案查阅,须经档案管理员同意后方可查阅。

⑶特殊情况下需借阅学生档案,经团委负责人同意方可借出,借阅期限不超过一周。

⑷借阅学生档案时,应严格办理登记手续,对档案材料不得擅自处理,如有丢失由借阅单位负责。

⑸特殊情况下,学生经团委领导和档案管理员同意方可查阅本人档案。

⑹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扣留和传阅学生档案。

(四)学生日常行为管理

1.考勤规则 

学生必须准时到校学习和参加学校的一切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来校迟到者要自觉向校门口门卫登记。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须持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班主任批准。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电话告知班主任或同村同学交代该班班主任。否则作旷课论处。一学期全勤,不迟到、不旷课的学生,班主任要给予表扬;无故旷课节以上学生予以行政处分;无故迟到早退三次,作为旷课一节;全学期缺课二个月以上或旷课一个月上的,从严处理。      

2.进校规则

本校学生不能约校外人员进入校内,违者后果由该生负责。学生进校后一律不准随便外出校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校者,必须要有学校统一的假单由班主任批准,并到门卫室登记,否则校门口内门卫有权制止。中午开校门之前,不准聚集在校门口,不准提前进校门。不准任何人爬围或从工地上进校出校,违者要作书面检讨,扣分并列入班主任评估作违纪处理扣分满分分,严重的通知家长。骑车者进出校门时及在校内都要自觉下车推行,严禁在操场骑车,违者批评教育。

3.仪表规则 

(1 )学生衣着端庄、整洁、朴素、大方。不准穿拖鞋或高跟鞋,男生不得穿背心、裤衩进校,女生不得穿袒胸露肩的衣服进校,一般情况应按要求穿校服。违者由班主任处理。

(2 )男生不得留长发和八字须,女生不得披肩散发,男女生均不得烫发、染发。违者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3) 不准戴项链、戒指、耳环等金银首饰,不涂脂抹粉,不染指甲。违者批评教育。

4. 尊师规则

学生应该尊重老师的劳动,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对老师布置的作业,应该独立及时,认真地完成并及时上交。学生要做到虚心听取老师的教诲,遵照老师的正确指导。要注重对老师的礼貌,积极推广老师您好,谢谢老师,老师好,老师再见等尊师礼貌用语,做到校内外一个样。外校老师到我校要主动问好。    

5.自修规则

每天上午到校后,要立即进教室,就座自学。应自觉利用时间读书或做作业,不得提前放学,班干部应发挥自治的作用。

6.课堂规则

课前二分钟预备铃响后,学生必须做到二快(进教室快、课前准备快),值日生要擦净擦干黑板,整理讲台。上课铃响后,当未进入教室的学生须喊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才能进教室。

(五)学生奖惩办法

1.校园卫生清洁制度和检查评比制度

(1)公室、教学楼的走廊楼梯地面通道、公共场所由各班同学利用劳动课进行打扫。

(2)各班的课室由各班同学每天轮流打扫。

 (3)团委、学生会组织检查评比小组,每周检查一次,每月评比一次。

(4)对评比出卫生清洁标兵的班级授予流动红旗,对清洁较差班级进行教育,直至通报批评。

2.“学雷锋、创三好”活动制度

⑴“三好学生”条件

①德育: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时事政治,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理想、守纪律、爱护公物,爱护学校荣誉,讲文明、讲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②智育:热爱本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自觉刻苦学习,遵守课堂和考场纪律,考试各科成绩在85分以上,小组长以上干部成绩在82分以上。各考查科成绩应在70分以上,实习生实习成绩应在良好以上。

 ③文体;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早操和其他课外文娱体育活动,不断增强体质,体育科成绩在75分以上。

④劳动:热爱劳动,积极参加,认真上好劳动课,劳动成绩在“良好”以上。

⑤卫生:讲究卫生,积极完成各项卫生值日和参加班内搞卫生活动,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等)。

 ⑥宣传: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宣传工作,出版学习园地、黑板报、写通讯、投稿等,成绩显著。

⑦操行:操行考核评分在90分(优秀)以上。

⑧考勤:学期病假不超过8天,事假5天,迟到、早退10次。

⑨凡成绩达到,其他方面符合条件,均可评为“三好”学生,不限比例,授于校“三好”称号。

⑩有下列情节者,不得评为“三好学生”。

A、无故不参加劳动,不参加集体搞卫生作旷课论,凡旷课(包括正课)在二节以上者。

B、劳动课成绩“差”的在两次以上者。

C、不遵守纪律或犯别的错误,骂人、打人、打架,谈恋爱的行为者,学期受过学校处分或大会通报批评者。

D、凡放假或开学,无故不参加校会者。

符合“三好”条件,专业各科成绩在90分以上者,授予优秀三好学生。

⑵“文明班级”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

(1)文明班级条件:

(一)班级教育质量好

1.班级能结合实际经常进行时事政治教育。

2.每月能根据学生实际组织一次主题班会课,解决思想中存在问题。

3.班级同学精神面貌良好,具有强烈上进心和较强凝聚力。

4.班级同学具有良好行为习惯,学期行为规范学生平均分达90分上。

(二)班集体建设好

1.学期初有班集体建设目标,工作计划,期末有总结,平时有工作记录。

2.师生团结,班主任、班干部作风好,能以身作则,班干部工作能力强,能发挥作用,班级自治自理能力强。

3.重大节日,纪念日能组织教育活动,平时能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灵活多样文体活动,寓教育于活动之中。

4.具有“五认真”学风,认真预习,认真听课,认真复习、认真作业、认真考试。并有严肃考风,考试中无作弊现象。

5.每学期期中、期末学习成绩良好,差生有进步。

()班容班貌美化好

1.教室环境布置好,教室黑板上方有名言警句或班训,左右壁有警句或画像,前方各类表册张贴整齐,教室地面整洁,桌椅排齐,书报奖状挂齐。

2.有卫生制度:教室、清洁区能一天二小扫,一周一大扫,保持教室、走廊墙壁无污迹,地面无纸屑、痰迹、果壳、天花板无蛛丝网,绿化责任区无杂草;

3.班级同学卫生习惯好,无随地吐痰、扔纸屑,而且能主动捡纸屑,具有保持清洁环境的良好意识。

4.爱护公物、财产保管好,教室内无长明灯,能节约用水、用电、节约粮食。

()班风班纪好

1.班级能经常组织学习《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能落到实处,人人达标。

2.一学期班级内无严重违规违纪现象,无安全事故发生。

3.早、晚自习,中午下午书法、读报、课外活动课秩序井然,纪律好,无违纪现象。

4.课堂上坐姿端正,专心听讲,勤于思考,课间不喧哗,不跑跳,不打闹,教室、走廊不打球,课内课外纪律好。

()文明礼仪好

1.班级同学能自觉佩戴红领巾、值日学生能坚持佩带值日证,并能每天检查,记录;

2.见到老师(包括学校职工)主动问候或行礼(“老师早”、“老师好”)同学之间要互相问好。

3.班内开展“五讲四美”活动尉然成风(讲文明、讲卫生、讲礼貌、讲秩序、讲道德;语言美、心灵美、环境美、行为美)

说明:文明班级每学期评比一次,并与班级学生组织纪律和清洁卫生等级比例挂钩。

(2)文明班级的评选办法

文明班级的评选,每学期评选一次,全校评选出 20%文明班级,具体评选办法:按以上各项条件评比。

(3)文明班的奖励办法

每学期评出的文明班级,各班奖励“文明班级”锦旗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