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特殊教育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 ||
---|---|---|---|
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4-527603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0-25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预算管理制度
(一)每年初由学校按财政预算要求和口径编制收支预算,交教育局审核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学校必须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三)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以及收入项目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调整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四)按照教育和体育局的规定学校用款应于每月上旬按照年初批复的计划申报下月用款计划,严禁超预算开支。
二、收入管理制度
(一)必须严格按文件要求收费,严禁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严禁非法收取费用。
(二)学校要加强对伙食费的使用和管理,不得挪用。
(三)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学校按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时,必须向每个学生开具合法收据,在收据上注明收费项目及标准;
(四)其他收入应通过财政局开具“专用票据”。
(五)各项非税收入按月及时缴存到财政指定专户,不得坐收坐支。
(六)各种专项收入及时入账,按照资金性质及规定用途规范使用,涉及学生惠农资金要及时按政策发放。
三、支出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
(二)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三)按照教育和体育局的规定,学校所有支出实行报账制。出纳员具体负责学校原始凭证的报销、收集、分类、汇总、传递以及资金的收支等工作。
(四)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和审批程序。采买用品除教学中必备的办公用品外,其他需用物品由教师向分管领导申请(填写申请表写清事由)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购买。领用各种用品要登记、签名,并说明用途,做好明细。所有支出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物品验收人等签字,发票要素齐全后交分管签字审批,最后由校长审核同意后方能报销;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报销,未经审核同意不得办理支付。
(五)严格控制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的费用。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办公费、培训费、水电、交通差旅、邮电、设备购置、日常维修、取暖、招待、劳务等。相关要求按教育局、财政局下发的意见要求执行。
(六)学校要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严禁超财力支出。各类支出严格执行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会议费、租车费,必须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并经校长批准;严格奖金、津补贴的发放。
(七)审批权限。除工资发放外,一次性支出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应报教育局同意。政府采购、基建维修支出按规定的程序审批。
(八)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
四、现金管理制度
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合理使用现金。
五、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一)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二)严格按专项资金规定的用途专项使用,不隐瞒、截留、挪用。
桓台县特殊教育学校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