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桓台县邢家中学燃气和电器设备的检查和管理的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2-528513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11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桓台县邢家中学燃气和电器设备的检查和管理的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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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邢家中学

燃气和电器设备的检查和管理的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4、安全科室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5、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学校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6、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