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桓台县邢家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2-529095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20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桓台县邢家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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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邢家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学处主任为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实验员为各实验室的安全具体负责人。

2.学校应当将教学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张贴在实验室显著位置。

3.参加实验室工作的各类人员都必须熟悉实验室内电源电路、工作电路,确保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4.实验教师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则,维护、管理好实验教学仪器,使教学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的备用状态,这是保证实验安全的必要条件。   

5.易燃、有毒品由指定专人保管,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6.按规定放置氧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