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桓台县邢家中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2-529095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20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桓台县邢家中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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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邢家中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1.校车公司是学校学生校车辆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校车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学校主要负责学生上下学的组织工作。

2.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与校车和乘车学生的安全管理。

3.校长在每学年第一周内,与校车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学校与乘车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4.科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5.每月召开一次乘车学生安全例会,认真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对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记录。

6.认真确定每辆校车的学生乘载数。认真统计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校车辆超员现象。

7.督促驾驶员按规定时限参加机动车验审并依法交纳规费,凡证照不全或有效期满后不及时补办的,应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按双方签订的安全责任状和合同有关规定,给予经济上的赔偿并取消其承运学生的资格。

8.学校配合校车公司,每学期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9.学生校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及时协调校车公司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10.学校要监督和坚决制止校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桓台县邢家中学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