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桓台县唐山镇中心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信息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3-540534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06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桓台县唐山镇中心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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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唐山镇中心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方案及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桓台县202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唐山镇中心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方案及办法。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在镇辖区内具有接受普通义务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居住地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

(二)坚持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口、住所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住所必须与父母户口、住所相统一,且父母为户主和房主。若父母双方均丧失监护能力,可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随其他法定监护人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当年招生意见、招生计划、日程安排、工作流程、咨询及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按照国家及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所有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与本县居民一样,平等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五)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镇中心学校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小学招生由镇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

2023年招收居住在唐山镇辖区内寿济路以南村庄及唐一村的所有符合新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必须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1.一般常住居民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报名需提供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户口、住所应与其父母的户口及住所一致,且父母为户主和房主。

(2)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必须为唐山镇派出所户口。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流入地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在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安排入学。

四、相关要求

(一)各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有出具假户口、假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一律取消片内生资格,待招生结束后,按调剂生处理。

(二)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对未经县教育体育局、唐山镇镇政府批准,应入学而未入学或入学后又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对拒不执行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切实保障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入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具有随班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于不具备随普通班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应根据情况分别送其到市、县特教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四)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工作。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3〕1号),学校要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为学生入学后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支持。

五、招生区域及报名时间

镇辖区内居民(包括旧村改造、开发迁入的居民)子女入学任务由唐山镇镇中心学校承担。7月10日—14日,小学组织新生网上报名,并向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少年按规定时间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

新生家长通过爱山东爱淄博APP进行登记材料,学校进行预审,发放通知书。开学时间为2023年9月1日

六、延缓入学手续的办理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填写《桓台县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申请表》,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在开学2周内到唐山镇中心学校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七、招生纪律

(一)学校严格操作程序,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按规定有序招生,不乱发招生简章,不乱开招生咨询会,不利用新闻媒体进行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

(二)学校严把入学关,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三)学校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班额。

(四)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 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严禁择校,严禁乱收费。

(五)实行免试入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选拔新生。学校不举办实验班、特长(特色)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

(六)招生期间,唐山镇中心学校和中心小学安排专人负责相关政策的解释和说明,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做出答复。

唐山镇中心学校咨询电话:8510186

唐山镇中心小学咨询电话:2345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