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桓台县唐山镇中心小学实验室使用及管理制度规则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3-540670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24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桓台县唐山镇中心小学实验室使用及管理制度规则  

发布日期: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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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唐山镇中心小学实验室使用及管理制度规则

 

实验室是保证实施教学大纲,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实验能力、生产试验技能和开展科技活动的场所,也就是说实验室是培养人的场所。同时,学校实验室又是再现各种自然现象,探索自然规律的场所,在仪器室中或在师生做实验时存在着各种各样不安全因素,因此,教学仪器无论在存放或使用过程中,都要十分重视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受教育者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实验室可能发生的事故有:触电、着火、爆炸、中毒、割伤和烧伤、失窃等。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高度警惕,认真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一、以防护为主,确保实验教学安全

确保实验室安全是为了育人,育人必须安全。在实验室管理过程中时时、处处、事事都要把安全放在首位。以预防为主,要把握实验室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做好预防工作,把故事的隐患消除在过程进行之前。实验室要配齐安全用品,要加强在实验过程中的安全教育,使参与实验的师生,人人都能提高警惕。准备实验时要准备防护及保险措施,实验装置要牢固,放稳妥;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学生实验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在化学实验中严禁学生随意混合化学药品,以免发生意外,并仔细审察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实验教师要学习和掌握实验室伤害救护常识,做好急救工作。

二、确保用电安全

实验室教学仪器的存放和使用过程中离不开电,确保用电安全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实验室要设总配电盘。装设漏电保安器,离开实验室时要将总电曾断开。任课教师要严格控制学生实验用电,尽量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布设电线截面积和保险丝的选用,要符合安全供电标准,供电线要定期检修和更换。安装电器设备要做到电流、电压、安六与用电器的标称值匹配。一般情况下(除有特殊注记者外)用电器都应接地,并经常检查接地是否良好。清洁大扫除时,不能弄湿电源线,不能用潮湿的手触摸正在工作的电器设备。电线或电器盒盖破损要及时修复,以免高压导线裸露伤人。检修电源线和用电器时必须切断电源,切忌带电操作,所有电工工具应有绝缘良好的手柄等等。

三、要管好用好化学危险品

凡是有易燃、易爆、体育馆、毒害等危险性质,在一定条件下能上起燃烧、爆炸或中毒等导致破坏财产和人身伤亡故事的化学药品统称为化学危险品。中小学实验室中接触到的化学危险口若悬河有七大类(氧化剂、自燃品、遇水燃烧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毒害品、腐蚀品)要严格管理,谨慎使用。在药品保管室中要将危险品分隔存放在危险品柜内,要避免因混放(氧化剂和易燃物混放)而诱发爆炸、燃烧事故发生,做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时,要准备好防护用品,存放剧毒药品的专柜要双人双锁保管。危险品的使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剧毒药品(氰化物、砷化物、升汞等)要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限量发放,取用量要逐一登记,用有剩余要回收,回收数量要入账。如发现危险品特别是剧毒品被盗,要立即报告校领导,并通知当地公安部门查处。实验室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做发生有强刺激或有毒氧格烟雾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使用水银做实验,要防止水银蒸气中毒。不准用汽油代替酒精或煤油作燃料。酒精、汽油等易燃液体大量撒落地面时,要立即打开窗户或排气扇通风,并严禁在室内明火,以离心可燃蒸气爆炸或起火,禁止在实验室内存放食品或吸烟。

四、定期检查实验室消防设施

实验室的消防设施,如沙箱、沙代、灭火器、消防水管、桶等都要定点布设,做到使用方便。开学时要全面检查所有消防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泡沫灭火器的药液要定期(一般一年一次)更换,以免失效。

五、做好防盗工作

实验室要牢固门窗,管好钥匙,安装防盗设施,做好防盗工作。晚上,实验室要有专人值班看管(但不得以看管为名,把实验室改作住室)。

六、处理好突发事故

实验室发生触电、中毒、爆炸、着火、失窃等突发事故,要迅速果断处理。并立即报告校领导。事后要查明原因,总结经验,制订防洪措施,并把事故发生原因及损失情况报告主管部门。

具体操作规程如下: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双锁保险,双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杜绝事故发生。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应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设施及化学实验防护和急救器材。

4.实验室应安装防盗设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仪器、药品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是实验室安全防护的直接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学校领导应经常督促检查。

6.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和学生实验操作的场所,必须保持安静、整洁。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应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7.学生在实验课前,应认真预习实验内容,上课时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实验前,学生应对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进行认真清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教师。各组仪器未经教师许可,不得随意移动。共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

8.实验时,学生应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细心观察实验现象,如实做好实验记录。积极思考,认真分析实验结果,按要求写好实验报告。

9.严格遵循实验安全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和实验材料。学生在实验中出现意外事故或损坏仪器应及时向教师报告。凡因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而造成仪器损坏和药品浪费,均应照价赔偿。

10.增强环保意识,废液、废纸、火柴梗等杂物不得倒入水槽中或随地乱抛,应分别倒入指定的废液缸或垃圾箱内,保持实验场所的清洁卫生。

11.实验完毕,学生应整理仪器装置,关闭电源、水源。玻璃器皿清洗后放回原位。填写好《学生分组实验记录》,并经教师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实验室使用规则

1.实验课前,应认真预习有关内容,明确实验的目的要求,了解基本原理、方法、步骤。

2.课前预先分好实验小组,每组推选组长一人。上课时,组别和座次应相对稳定,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

3.上实验课时,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提前进入实验室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4.进入实验室后应安静。认真听老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注意事项。实验时要认真操作,仔细观察,详细记录有关数据,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

5.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一切仪器、药品和材料,未经实验教师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

6.废液、废纸、火柴梗以及玻璃碎片等物不得随便抛扔或倒入水槽,应倒入废弃物贮存装置内。

7.实验完毕,实验组长应组织同学协助教师清理仪器装置,搞好清洁卫生,关好水源、电源。

8.学生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进行而损坏仪器的均应赔偿。

 

 

 

 

实验教师职责

1.实验教师应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努力学习教材及教学仪器的有关资料,钻研业务,熟悉各类仪器的规格、性能、用途及保管知识,掌握仪器维修的基本技能,会排除仪器的一般故障。

2.采购或领取上级配发的仪器设备,应对新到的仪器进行验收,立卡登帐,及时向任课教师通知,并负责处理有关仪器质量或数量差错等事故。

3.实验课前,按“实验通知单”准备好实验时须用的仪器和材料。通常情况下,将演示实验的仪器配置在准备台上或放在提盒内,学生分组实验的仪器配置在学生实验台上。

4.协助任课教师辅导学生实验。坚守工作岗位,解决实验中临时出现的问题,如调换仪器,补充药品等。

5.实验完毕,应清点归还的仪器数量,检查仪器有无损坏。如有损坏、丢失,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然后,可在学生协助下清洗、整理仪器及实验室。

6.作好仪器的保管工作和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经常保持仪器室、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整洁,每周至少应打扫擦拭一次。按要求保管好贵重仪器及危险品。下班时,注意关好门、窗、水、电。应熟知实验室的安全规则和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并会使用消防器材。

7.每学期结束时,应清点一次仪器、药品及实验材料。编制下学期的购置计划。

8.遵守、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调动时,应认真作好移交工作。

 

 

 

 

 

 

 

 

 

 

 

 

 

 

 

 

 

 

 

 

实验室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

1.任课教师每学期初应填写演示和分组实验安排表,并交实验室。

2.任课教师应将所需要的实验仪器、材料药品通知单(演示通知单提前三天填写,分组实验通知单提前一周填写),实验前交实验教师,以便实验教师准备。

3.实验教师接通知单准备好仪器、药品,应先实验一次,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向任课教师介绍仪器、药品性能,使用方法,由任课教师再一次实验,成功后签字领走。

4.非本学科教师领用仪器,应填写在仪器借还登记簿上。

5.外单位借用仪器须持介绍信,归还时要对仪器全面检查,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6.对任课教师归还要根据“实验通知单”,“借还登记簿”逐一查对,并把完好情况填在通知单或登记簿上,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7.学生分组实验后,由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对每组仪器逐一清查,并由实验教师复查,清查结果填写在实验记录和实验通知单上,若有丢损,按规定处理。

8.所有仪器的借用不应超过规定时限,以保证仪器正常流通。

 

 

 

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1.任课教师损坏仪器后,应填写仪器损坏赔偿登记簿,查清损坏原因,实验教师认可后,提出建议,由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2.教师凡因责任事故、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定损坏、丢失的仪器,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赔偿。

3.学生实验若有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写明损坏原因,实验教师认可后,提出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若因丢失或故意损坏仪器的,除进行教育外,应由个人进行赔偿。

4.外单位借用仪器,本单位教师非教学借用仪器损坏后,若不能按时修复归还,按原价赔偿。

 

 

 

 

 

 

 

 

 

 

 

 

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

1.教学仪器是国家财产,管理人员要根据各种仪器的特点定期对各类仪器进行保养,并作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锈、防霉、防冻、防爆、防光、防毒、防震等工作,要对有关仪器定期采取开机、通电、充电等措施,确保仪器性能完好,并作好记录。

2.实验教师要在任课教师借领仪器前,对仪器进行一次检修,保证仪器性能完好,任课教师归还仪器后,再进行一次检修,把维修好的仪器放回原处,并认真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3.对精密贵重仪器要妥善保管,若管理者不精通其性能,不能擅自拆修,对自己不能维修的仪器可送专业部门维修。

4.学生分组实验时,实验教师要根据具体情况认真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要随堂及时维修有故障仪器,确保实验顺利进行。实验完成后对每组仪器进行检修。

 

 

 

 

 

 

 

 

 

教学仪器报损制度

1.教学仪器若发生损坏,应及时追查责任,当事人要填写教学仪器损坏赔偿登记簿,视仪器的损坏程度由实验教师和技术人员共同查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有关领导同意,对仪器作出维修、赔偿或申请报废的处理意见。

2.对实验中正常损坏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对严重丧失精密度、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又无法修好的仪器或修复费用超过原值50%的仪器,由实验教师和技术人员认定,确无使用价值,可以申请报废。

3.对实验用的一般药品、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在实验中正常消耗损坏,应由管理人员报告,由有关领导审批予以注销。

4.凡有修复价值的仪器应及时修复使用,暂不能修复的,应妥善保管,一律不得报废。

5.每年年终应对教学仪器、药品进行清点,把所有需要报损的教学仪器填好报损报告单,统一办理审批手续,价值低的仪器由学校校长审批。报废价值超过500元或特定仪器应报上一级仪器管理和财务部门审批,每年报废的各种仪器都应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