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教师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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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4-528482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01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闫家小学骨干教师培养管理制度
一、培养对象的确定。学校将教学能手分别列为市、县教学能手的培养人选,学校各学科骨干教师全部列为县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学校教坛新秀全部列为县学科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学校教坛新秀的培养对象由各学科教研组自行确定。
二、动态管理。由学校教研处负责,建立定期考核、科学评估和动态竞争的管理机制,每学年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培养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并建立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业绩档案。在本培训周期内,对经考核达不到培养要求的实行淘汰制;对虽未列入培训对象,但又能脱颖而出的予以及时补充。
三、学校在各方面给予参加培训的老师支持和方便,对表现好、工作能力强的骨干教师要注意把其培养为后备干部。
四、建立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联系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切实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能集中精力搞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