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唐山镇中学升旗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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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4-528960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01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1.根据《国旗法》有关规定,学校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由学校政教处、团委负责实施。
2.升旗仪式基本程序为:
(1)全体师生列队;
(2)出旗;
(3)唱国歌,升国旗;
(4)国旗下讲话;
(5)班级考核通报;
(6)退场。
3.原则上要求全体教职员工都参加升旗仪式。应该参加升旗仪式而不能参加者,应向有关领导请假,学校将由办公室做好考勤记录。
4.要求全体学生都参加升旗仪式。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者每人次扣除班级考核数一分,迟到者每人次扣半分。学校将由学生会纪检部与班长负责清点人数并做好记录。
5.组织举行升旗仪式时,全体学生统一着校服,小学、初一、初二全体学生佩戴红领巾,全体师生精神状态饱满,面向国旗,肃立致敬,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6.升旗仪式中要求全体人员列队迅速整齐,服从指挥。
7.校团委负责升旗仪式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升旗仪式规范顺利进行。
8.全体人员在仪式的过程中应严肃认真,仪态庄重,遵守纪律;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做与升旗活动无关的任何事情。升国旗时要立正,对国旗行注目礼。迟到人员应自觉就地肃立,面对国旗行注目礼。
9.国旗下的演讲由国旗下讲话的主题内容由团书记负责确定;讲话稿由班主任负责组织;语文教师负责内容审核。讲话人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挑选、培训,每班负责一周,按初三至四年级的顺序进行。讲活内容应结合教育内容、结合学校形势、结合学生实际,学校政教处、团委负责收集讲话资料。
10.每周班级考核通报由学生会负责通报,要求学生会各部门每周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并汇总,周五将考核结果打印,周一宣读并将班级考核结果下发到各班。
11.升旗仪式每周一课间操时间举行,如遇恶劣天气不能举行升旗仪式,或因学校作息时间调整而变更升旗仪式时间,学校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