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唐山镇中学学生手机进校园管理规定(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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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4-528960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01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文件,以及省市教育部门相关规定,为保护学生视力,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营造良好学习生活环境,维护学校纪律,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唐山镇中学学生手机进校园管理规定(试行)》。
一、有限带入。
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
二、申请流程。
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与班主任沟通,填写好《唐山镇中学学生使用手机申请书》,书面提出申请,班主任签字,经年级主任同意,政教处备案后方可。
通过申请的学生,入校手机进校后一律交由班主任,放到各年级手机存放厨统一保管,放学后取回,禁止带入课堂。
三、保管措施。
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明确同意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
四、精准服务。
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学生和家长如有需要,可以利用学校传达室公共电话联系,也可经由班主任或者任课教师与家长取得联系。如有特殊,可事先联系班主任,学生可在公共场地且在教师监督下使用手机,使用结束即交回保管。
五、优化管理。
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加强班级微信群、QQ群的管理,不得利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六、宣传教育。
通过班团队会、国旗下讲话、板报壁报、心理疏导、校规校级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七、家校共育。
做好家校沟通,将学校手机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告知家长,使家长认清手机使用的利弊,引导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家校协同,合力育人。
八、严格落实。
学校不定期进行检查,学生在校园内违规使用手机,一经发现,即收缴保管,并作出相应处分。
1.发现违规携带手机,给予警告处分,处分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扣除班级考核2分;
2.违规携带手机进校园,因私自拍照、乱发信息、通过手机约架、联系校外人员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扣除班级考核5分;
3.造成严重后果,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交由派出所等司法机关处理。
4.本规定施行一票否决制,凡是违反本规定的学生一律不得参与学校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干部等荣誉表彰的评选。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1
唐山镇中学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申请书
桓台县唐山镇中学:
学生 在唐山镇中学 年级 班就读,因
原因,特向学校申请允许该学生携带手机,家长将严格督促其遵守《桓台县唐山镇中学学生手机进校园管理规定》,如违反规定,学校可以按照规定要求给予相应处分。
申请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班 主 任签名:
年级主任签名:
附件2
唐山镇中学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批复流程
学生如因特殊情况,需将手机带入校园,根据《桓台县唐山镇中学学生手机进校园管理规定》之要求,需经过下列申请、批复流程。
一、首先,学生家长与班主任沟通,填写好《唐山镇中学学生使用手机申请书》,书面提出申请。
二、班主任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允许后签字
三、班级上报年级主任,经年级主任同意并签字。
四、各年级上报政教处备案。
五、通过申请的学生,入校手机进校后一律由班主任收缴,放到年级的手机存放厨统一保管,放学后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