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鱼龙中学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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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4-548337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06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二、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饮具等。
三、供职工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四、食品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
五、当发现或被职工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可疑变质时,应立即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剩余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六、就餐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的清扫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