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新城中学2024年度招生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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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4-528498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8-01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招生范围
招收居住在我校辖区内的所有符合新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计划招收5个班,每班不超50人。
三、招生程序
8月初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线上报名,8月中旬对报名学生进行统一网上审核,审核完毕后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向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电子《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按照学校公众号公布的报道须知到学校报到。
不能参与线上报名的,到学校线下报名。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填写《桓台县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申请表》,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在开学2周内到学校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四、招生条件
1.一般常住居民子女入学需满足以下条件:
适龄儿童少年在本辖区内居住且户口必须为学校辖区户籍。
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
适龄儿童少年为辖区外桓台籍的,父母需在本辖区内有购买的自住房屋,营业房不能作为上学的依据。购房合同、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作为证明,小产权房屋不能作为上学的依据。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新城派出所发放的有效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在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颁发的在辖区内营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安排入学。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必须是在本学校辖区内居住或经商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被确认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接受完义务教育段学习后,按毕业当年的桓台县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确定是否在本地报考或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学校。
其中,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的持有人应与居住证持有人保持一致。
五、咨询电话
0533-8880929
六、救济途径
根据上级政策,学校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费用减免政策。
1.被民政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教辅资料等免交费用。
2.家庭贫困的学生,开学后填写贫困资助申请,由学校统一向上级申请政府资助。
3.特殊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