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荆家镇后刘中学教师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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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4-528482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01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桓台县荆家镇后刘中学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二条,敬业爱岗,遵循教育规律,服从校长领导,勤恳工作。
第三条,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四条,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年初有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或专题小结。履行教师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第五条,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荣誉向奉献者靠拢,奖励向实干家倾斜。
第六条,教师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良好师德。做到“正师德、铸师魂”。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尊重学生家长,在与家长的交往中不收礼,不请客,不叫学生家长办私事,坚持廉洁从教。
第七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或接受其它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根据考核方案予以表彰奖励。在评职称、晋升职务,评优时向教学质量高的教师倾斜,做到优质优酬,多劳多得,责重多得的分配原则。
第九条,对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教师,根据学校的奖惩考核条例予以处罚,如有不服,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