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荆家镇后刘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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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4-528484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01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桓台县荆家镇后刘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权利。学生干部实行定期轮换,使每个学生的组织能力得到锻炼提高。
第二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希望工程”、“手拉手”等活动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条,学生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对教育奖惩不公正,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
(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团书资料。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五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勤学奋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四)文明守纪,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和公物,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