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新城中学学生资助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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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4-528508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6-11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桓台县新城中学学生资助政策
一、资助项目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二、办理依据
淄博市教育局、财政局等 7部门 《关于印发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淄教计字【2019】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是资助认定及开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淄博市教育局、财政局等 7部门 《关于印发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淄教计字【2019】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是资助认定及开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三、办理地点
桓台县新城中学
四、办理条件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资助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80元(即每生每学期540元),初中每生每年1350元(即每生每学期675元);
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40元(即每生每学期270元),初中每生每年675元(即每生每学期337.5元)。
上述资助政策详情,学生或家长均可咨询学校,向孩子的班主任老师询问;或者关注“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服务号、登陆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