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新城中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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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4-540462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6-16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桓台县新城中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一、每年9月1日开学后学生或监护人应主动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填写《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签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
二、学校成立班级评议小组、年级认定小组和校级认定领导小组进行三级认定;
三、级部将认定的资助名单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之后将名单上交学校。
四、学校将认定的资助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名单上报县资助管理中心,资助管理中心将生活费补助发放至学生社会保障卡(特殊情况无社会保障卡的提供银行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