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3-540922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1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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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课铃一响,体育教师必须到教室带领学生到上课场地,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必须向体育老师请假,经体育老师同意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教室有学生,却无人管理的情况。

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和学校领导。

2)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4)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性质认定。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前下课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