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马桥镇陈庄小学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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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4-548430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01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第一条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一)Ⅰ级事件:是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Ⅱ级事件: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三)Ⅲ级事件:是指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第二条 应急处置措施
(一)应急反应:
1.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各镇、校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
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A.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B.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C.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D.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救援、抢救和医疗救助等应急准备工作;
E.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F.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领导区域内教体系统的应急工作,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A.Ⅰ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助组织、指挥灾区教体系统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并根据实际部署工作。及时收集灾情数据,组织开展应急工作,并将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逐级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视需要调用(组织)力量到灾区协助或具体组织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校领导小组迅速召开紧急会议,通报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组开始运作,协助上级救灾指挥机构领导、指挥、组织、协调教育系统的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B.Ⅱ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助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学校要迅速向县教体局报告灾情;县教体局根据报送的灾情情况汇总、分析后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提出自然灾害趋势评估和应急工作意见与建议报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
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必须在政府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理。
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迅速组织进行人员抢救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灾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灾区进行援助。
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加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C.Ⅲ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Ⅲ级事件发生后,学校负责收集本行政区域内教育系统灾情,并及时报县教体局。
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县教体局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二)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的主要内容:
学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协助卫生部门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3.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
协助电力主管部门恢复被破坏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4.粮食食品物资供应
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灾民安置
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6.维护社会治安
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7.消防
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8.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
协助有关部门对本系统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9.灾害损失评估
协助有关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0.应急资金
教育财务部门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11.接受外援
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12.宣传报道
协助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介绍灾情,呼吁社会提供援助,提出急需救灾物资种类、数量、援助捐款总金额。
13.涉外事务
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口单位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的接待工作。
第三条 善后和恢复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从应急转向善后和恢复,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降低自然灾害损失,使学校尽早恢复教学秩序。
桓台县马桥镇陈庄小学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