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马桥实验学校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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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4-540863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02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进出场要有序,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上课教师负责,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军训和实践的场地应事先考察,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确保学生军训安全进行。
5.军训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6.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军训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7.师生外出活动要注意的事项:
①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调查、春秋游、公益活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计划、方案必须提前审批,镇内活动要由马桥镇中心学校审批,镇外参加活动要由县教体局审批,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②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③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并呈报上级部门批准,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④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禁止让学生下水。
⑤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