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桓台县马桥实验学校校园安全总体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4-548183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9-03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桓台县马桥实验学校校园安全总体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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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建平安校园,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和学校公共财产安全,使各种紧急情况出现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有效的处理,根据有关法规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师生生命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暴力、消防、饮食、治安等安全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安全及学校财产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主,管教并举,积极处置原则。

3.坚持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1.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2.健全完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及工作责任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防患于未然。

3.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确保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运行。

四、组织管理

(一) 成立校园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牟堃

副组长:孙学芹、张宽孙波

 员:田成伟、张磊、金玉霞张悦桦、杨卓然、毕晓琳胡刚王继红胡建、孙学彬、孙文秀金晓波宋谊明、徐文胜信超全体班主任

校外辅导员:王振东  马桥派出所  联系电话:8530110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安全办公室,孙波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2346559

(二) 职责分工与任务

安全工作责任分工表

姓名

职务

职责

备注

牟堃

组长

负责学校安全全面领导工作

 

孙学芹

副组长

总体负责教学管理,教学安全及处理教学突发事件。

 

孙波

副组长

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对突发事件承担协调指挥工作。

 

张磊

毕晓琳

王继红

组员

 

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资料收集整理,突发事件综合信息采集。负责学校日常安全工作开展,负责学校设备设施安全。处理学校突发事件。健全学校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安全管理制度。

 

金玉霞

负责学生教学安全工作。处理学校教学突发事件。负责学校日常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开展。负责学生活动安全工作。

 

秦鲁秀

孙文秀

 

宋谊明

袁蕾

 

胡建

张宽

⑴ 确保学校的校舍、场地、教育教学设施、器械和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⑵确保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严把食品安全、卫生关。

⑶防火、防盗、防饮食中毒、防暴雨洪水,有相关措施,确保全年无责任事故。

 

金晓波

信息、网络教育宣传安全工作

 

张宽

教职工安全宣传教育,处理信访工作

 

田成伟

艺体活动安全教育工作

 

王继红

全校学生心理健康安全教育

 

孙波

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消防救火工作,突发事件负责维持秩序、现场警戒。

 

 

1. 严格把好三关:食品采购、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

2. 做好食堂人员的晨检工作。如发现有身体不适人员应及时劝其休息,不得进入食堂。

3. 定时组织食堂人员学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开展安全教育。

4. 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堂。

5. 按行业规定执行操作程序,确保食品加工卫生,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

食堂保洁工作和餐具消毒工作,保证无鼠、无蝇、无蟑、无卫生死角。

6. 炊事班每天下班前需检查液化气、水源、电源有无关闭。

 

1.加强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与管理,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提高其业务素质,及时将身体和心理不适应教学和学校管理人员进行调离撤换,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

分管领导:张悦桦  责任室:办公室  电话:3058558

2.规范办学收费行为。

1)规范学校办学收费行为,切实解决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分管领导:孙学芹金玉霞、张宽  责任处室:教导处财务室  电话:3058778、3058748

2)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等各类事故的协调、调查及处理。

分管领导:张悦桦、张磊  责任处室:学校办公室、政教处 电话:3058558、3058746

3.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管理。

1)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内容包括中学消防、交通,出行安全,校外溺水事故预防、拥挤踩踏事故预防,各种自然灾害预防)。

2)学校卫生安全教育,食堂制度建设、食品、药品存放及管理,流行性疫病与传染病预防。

分管领导:孙学芹金玉霞、田成伟信超  责任处室:教导处总务处  电话:3058778、3058748

4.学校舍规划,勘察、建设安全、危房改造、停止使用或拆除施工场地的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分管领导:胡建  责任处室:总务处  电话:3058748

5.发挥工会组织职能效能,增强民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力度,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分管领导:张宽  责任处室:学校工会  电话:3058748

6.严把学校师生集体活动的申报、审批,监督节假日各处室和学校安全保卫,确保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分管领导:张悦桦  责任室:办公室  电话:3058558

五、主要工作措施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等有关政策规定,安排部署全校安全工作,制定工作目标。

2.协调上级部门并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监管工作。

3.一旦校园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抵达现场,组织协调指挥。

4.召开学校各负责人会议,通报有关事项,汲取教训,稳定人心。

5.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请求并接受上级领导帮助。禁止瞒报、迟报和以大报小,以多报少的行为。

6.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7.各部门对突发事件要及时进行相互通报协调,并统一口径、途径上报,接受新闻媒体或社会公众咨询。

六、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学生溺水事故及防洪抗灾

1.遇到暴雨雪、台风或龙卷风洪涝等自然灾害事故,学校要实行值班制度,加强巡查。

2.加强对学校校舍、围墙、厕所及其他建筑物排查,落实校舍定期勘查制度,对鉴定成危房的校舍及其它房屋,要及时拆除或修理。

3.夏季加强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4.学校应加强与社区组织,有关机构,学生家长(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做好学生(重点是农村学校学生)的校外活动监管工作。

5.学校一旦出现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及公安部门报告。

6.对已发生的溺水死亡事故,要分清责任,妥善处理,并做好其亲属的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交通意外事故

1.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制度,定期对校车进行检修。

2.校车驾驶员必须做到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违章驾驶,不超载超速。

3.学校师生外出不乘坐不安全车辆,确保出行安全。

4.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教育,教育并要求小学生放学实行路队制,中学生不骑电动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不闯红灯,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学校要与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联系,在学校及路口,设立警示标志,斑马线、减速带等,确保过往人员与车辆安全。

6.出现交通意外事故后,应及时将受伤学生医院救治,并联系交警部门,对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三)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学校要立即停止校内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学校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事故发生后,学校必须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案情调查工作。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县级医院诊断无传染后方可返校。

2.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要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3.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监控。

(五)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对未经允许的各类人员,学校门卫或相关主管人员不得放行,并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

2.一旦校内发现坏人袭击、行凶、暴力侵害学生时,应依法强力制止,同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工程建设及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新建或改建的建筑物施工场地,要树立警示牌,设置隔离栏网。

2.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3.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4.学校应定期对校舍进行勘察、发现危房及时消除、严禁师生在危房内学习、生活及其它活动。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的大型活动要制订安全应急预案。

2.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中招考试,会考考试及其它外出活动,必须确定校长负责,安排足够教职工负责照看学生,乘坐安全车辆,必须加强食宿监管。

3.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4.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群体性事件

1.广泛宣传有关法规政策。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解决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对于县领导批示的案件,要及时准确、严肃认真查处上报。

2.坚持教育政务及校务公开,增强教育工作的透明度。

3.认真落实“两免一补”及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减轻学生及家长的经济负担。

4.协调有关部门、团体,做好困难群众子女、外来务工子女就学及帮扶活动。

5.各种教师职评、表彰、评先等活动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6.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治安秩序,强化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净化教学环境,减少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九)学生出行拥挤踩踏事故

1.学校把消除楼梯间的安全隐患列入学校安全管理范畴。楼梯窄小要改造加固,楼梯内电灯要保证明亮,停电时要有其它照明设施补充。

2.加强安全事故易发部位的管理。如楼梯间、走廊等部位,安排专人、定时维持秩序,负责疏导、保护和管理学生有序流动。

3.人员众多的学校在学生出行活动中,应实行错时放学行走,防止人员过多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学生上体育课,开展文艺活动及其它活动要做到遵守秩序,相互礼让,安全有序,不打闹,不拥挤、不追赶,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4.出现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将受伤学生送到医院救治。

(十)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积极与公安消防部门配合,组织消防安全排查,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按照规定,充实完善各种消防设施和设备。

2.事发现场教师果断指挥学生紧急疏散,并将事故信息迅速上报主要负责人。

3.学校应快速将学生转移到远离火源的安全地带。

4.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要利用一切灭火设备扑救,及时向119、120报告求助,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并指定专人保护好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6.加强用电管理,经常检修电器电路,保证用电安全。

(十一)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现场教师要及时将学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学校主要负责人(值班领导)。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拨打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启动条件

提前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的应急准备,一经发现师生中有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启动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