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马桥镇北营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3-540800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29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马桥镇北营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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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桥镇北营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教育教学是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为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应把教学安全放在首位,全体任课教师都要遵守学校教学安全制度。

一、室内课堂教学

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 严格课堂教学管理 ,确保课堂教学安全。上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严禁学生在课堂上随意下位、追逐打闹等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各班应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安排学生专人考勤,严格核实学生异常缺勤情况,并向班主任汇报。

3.各任课教师应有所班级学生花名册,进班上课时先清点、记载学生到班情况,一旦发生异常缺勤情况要迅速汇报。

4.在教学过程中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密切观察、掌握学生在课堂上的动向;制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杜绝学生由于打架、斗殴而产生的不安全事故;使用圆规、刀具等要注意安全。

5.教学过程中要关心学生,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避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由于教育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6.在教学中教师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不发生课内意外伤害事件。因离岗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全部责任。

7.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离开课堂任课教师要严格核实后方可批准,课后要及时向班主任通报情况。

8 .下课铃响后一分钟内,结束上课,以免拖堂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做好下节课准备工作。因拖堂造成学生争先恐后上厕所和下楼梯拥挤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9 .调课必须通过教导处,由于私自调课造成空堂而而致安全事故的,调课双方要负全部责任。

10 .如因工作不力失职,在课堂发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应负相应责任。

11.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 )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 )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 )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12.到专用教室上课(如多媒体教室、舞蹈室、音乐室、微机室、会议室),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二、室外课堂教学

(一)体育课:

1.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像章或其它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教师要安排其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并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 )迅速通知班主任和政教处。

 2 )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 )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4 )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调查和性质认定。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 .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早下课、提早结束教学任务然后放纵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二)其它室外课

教师必须于上课前一天上报教导处,经学校教导处批准后方可上室外课,并必须认真组织教学确保学生安全。

(三)其他教学活动

开展学生竞赛、考试等教学活动时要有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教师的防范意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因为教学需要,必须进行校外活动,直接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在备课中有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于上课前一天向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活动,且须确保学生安全。

三、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的说明

凡违反以上规定,给学生造成身心伤害或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为责任事故。学校将追究责任。

此项工作制度由教导处检查实施、督查,值周领导值日给予工作配合,望全校教师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