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5-555917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01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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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任课教师负责课堂上的学生安全,包括眼保健操时间的学生安全,不准擅自离岗。

三、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维持好课堂秩序。

四、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学生的一举一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防患于未然,有涉及学生健康及安全的事件应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并联系家长,同时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

五、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及时放学,严禁以任何原因拖延放学时间,应推迟放学导致的事故教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了解学生缺课原因,并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向学校相关部门汇报。

八、各学科在教学中要渗透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九、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对学生使用易造成心理伤害的教育忌语。

十、严禁擅自让学生离开课堂,做与本节课学习无关的事情。若发现学生不在课堂,要及时报告学校并查找学生,出现问题不得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