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5-555926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01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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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三、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四、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五、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六、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