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关于《桓台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方案(2021-2025)》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1-29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桓台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方案(2021-2025)》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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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2日,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桓台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方案(2021-2025)的通知》(桓政办字〔2021〕4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学前教育规模快速扩大,普及普惠水平稳步提升,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突出表现在:普惠性资源供给不足,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高;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不规范;财政支持不到位,成本分担机制有待完善;教师数量短缺,工资待遇和总体素质较低;学前教育监管薄弱、幼儿园办园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学前教育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

二、决策依据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出了总体目标和具体政策,并明确要求“以县为单位对普及学前教育情况进行评估,省级为主推动实施,国家审核认定”。省、市相继出台了《山东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规范发展的现实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山东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鲁政教督委办〔2020〕4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县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进程,切实提高我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出台目的

(一)突出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实施方案》突出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将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作为评估指标。明确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二)立足我学前教育发展的客观实际。《实施方案》把国家发展学前教育的总体要求与我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相结合,一方面坚持有据可依,在全面落实《评估办法》和现有政策文件基础上,根据我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回应群众关切,个别标准有所提高,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六同步’等”,“无超过规定班额11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公办幼儿园办理法人登记”“没有使用任何形式的幼儿教材、教辅资料、向家长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玩教具及图书等现象”等指标均高于国家标准。另一方面坚持“兜底线”“补短板”,健全政策措施、完善体制机制,促进我学前教育走上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

(三)明确了政府保障学前教育的有关政策标准。根据国家《评估办法》要求,《实施方案》根据我实际,明确了部分学前教育政府保障的有关政策标准,如“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落实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等。

重要举措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现实需要。

(二)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明确政府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管理的主体职能,建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着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优质发展。

 

联系人:张海燕      联系电话:8263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