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严格规范学校及幼儿园食堂监管机制,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提案的答复
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
第155079号
建议人: 付敬宝
主办单位: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2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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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尊敬的付敬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规范学校及幼儿园食堂监管机制,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进行了梳理,现就各项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压实多元责任,构建闭环管理体系”的建议

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在落实校(长)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基础上,任命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各校(园)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我局定期会同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县市场监管局对学校食堂实行属地管理,市、县、镇(街道)逐级对学校食堂落实包保干部责任制,定期到校开展工作并在平台上报,校园食品安全已纳入各级考核。

二、关于“升级智慧监管,筑牢科技防控屏障”的建议

目前我县学校食堂已全部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与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线上线下同时监管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均通过县教育体育局公开招标的大宗食材、果蔬类食材企业购进食材,依照《桓台县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材供货企业综合评价和退出评议制度》,每学期末县教育体育局组织有食堂学校对供应企业进行评议,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正在推行的智慧食堂管理系统已开始试运行,实现了晨检、食材采购、验收、加工、留样、消杀等关键数据的电子化归集和分析,为风险预警和精准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三、关于“健全共治机制,凝聚监管合力”的建议

2025年3月,县教育体育局印发《桓台县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操作规程》,规范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产生流程、职责权限、监督方式、问题处置、组织实施等各方面要求,明确家长参与食材验收、陪餐、后厨检查等权利

县教育体育局在门户网站公布校园食品安全投诉电话和邮箱,各校在学校公示栏、公众号公布校内投诉电话;县市场监管部门在各校公示投诉电话,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有奖励举措。

四、关于“强化能力建设,提升风险防控水平”的建议

每学期初,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对各校校长、分管校长、食品安全员、大宗食材供应企业进行集中培训,并组织食品安全知识考试;每学年各校对食堂从业人员专业培训不低于40学时。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五、关于规范经营管理,杜绝违规操作”的建议

目前,县域内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均为自主经营模式,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校(园)长为学校食堂法人,食堂入口处设置信息公示栏,公示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材来源(产地或供应商)、每日菜单、带量食谱及价格、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包保干部、食品安全总监(员)任命书、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等信息;县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划定食品摊点经营区域、经营时段,并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规定负责食品摊点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摊点的无证经营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具体承担已备案食品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职责。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持续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回头看”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今后更加关注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严格规范学校及幼儿园食堂监管机制,守护“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