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校外培训机构检查任务详情(2020年度山东省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0-29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校外培训机构检查任务详情(2020年度山东省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发布日期:2020-10-29
  • 字号:
  • |
  • 打印
校外培训机构检查任务详情
计划编号37000020201183    计划名称2020年度山东省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任务编号370000202009071000    任务名称校外培训机构检查
是否需要其它抽查数据来源市场主体库
业务机构协助
抽查对象范围校外培训机构检查抽查类型定向
抽查样本总量29720    抽查比例(%)20    
发起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参检部门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备注
各个部门抽查事项
山东省民政厅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或者备案进行监督检查;省管民办非企业单位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的财务审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年度检查,对省管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其他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使用登记证书、印章情况;按照章程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情况;登记事项变更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设立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来源等情况;是否存在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年度工作报告是否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活动中各方主体是否执行工程建设标准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人单位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是否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赔偿金;企业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未按规定将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未按规定将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弄虚作假或者隐匿、销毁企业工资支付表和其他应当保存的工资支付资料;企业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制度以及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是否违反规定
山东省教育厅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办学内容等进行检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