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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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1-5124584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全面细致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聚焦义务教育重点领域,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教育领域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务实、高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按照市、县政府的统一要求,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对照教育领域事项,重新编制并在门户网站发布了《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桓台县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认真对政务公开栏目设置进行了调整和细化,共设置了政务公开组织管理、政协提案办理、政策解读、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信息、重大行政决策、重要部署执行公开、教育信息、13所县属中小学信息公开等24个栏目,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共计268条。加强教育政务新媒体运用,采用政府门户网站及官方微信联动发布模式,做好新闻发布、热点回应、信息服务等工作,截至目前,教体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订阅用户达16472人。
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推动中小学开展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学校主动公开意识,指导学校逐步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在“桓台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了“教育领域”专栏,重点主动公开了下列信息:
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
2.政策法规,包括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评优奖励办法等;
3.招生信息,包括招生计划、范围及对象、招生结果等;
4.年度报告,包括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全年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1件,我局接收申请后认真做好相关回应回复,已按时办理完毕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本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注重公开内容的动态调整,结合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加大招生入学、教育资助、教师招聘、教育培训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梳理并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需公开发布的信息经科室审核和保密审查后,由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再进行备案统一对外发布,切实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严把信息安全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四)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要求和部署,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设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1名同志作为局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研究制定《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积极推进网站平台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调整扩大公开范围,加大信息公开量,细化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功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机制,要求局机关各科室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开信息,采取自查、抽查等方式增强机关干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要求学校以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为依托,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做好校务公开。制定《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计划》,积极参加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召开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再提升。
(六)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作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做好办理复文公开工作,对可以公开的复文在“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全文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共承办建议提案2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26件,主办件25件,公开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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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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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46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5 |
0 |
1319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6 |
0 |
0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0 |
948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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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 业 |
科研机 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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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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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 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 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 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 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 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 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 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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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单位不掌握 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 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 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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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 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 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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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 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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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 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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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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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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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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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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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时效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延伸和细化;三是目前政策解读仍以文字解读为主,政策解读的形式尚需进一步丰富。
对于上述问题,我局积极督促整改,加强工作指导,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一是切实提高认识。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三是拓展公开形式。除在我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之外,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探索采用政务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便民利民上更加灵活多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