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科学技术局
标题: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桓台县科技创新发展重点项目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97D/2021-518744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0-12 发布机构: 桓台县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桓台县科技创新发展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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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计划的引导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根据《桓台县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桓科字〔2020〕11号)和《桓台县科技创新发展重点项目管理办法》(桓科字〔2020〕12号)的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桓台县科技创新发展重点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在桓台县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或具备科技成果转化条件。

二、支持重点

(一)重大科技创新研发。支持我县新材料、先进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高效生态农业、安全生产、科技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内,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强的技术研发项目,以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中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项目。

(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我县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或产学研合作产生重大科技成果,并进入中试放大或产业化阶段,技术水平高、产业链条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依托企事业单位建设的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创业共同体等创新平台载体,着力建设全方位、多功能的区域科技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四)高端人才引进和创新创业。支持企事业单位通过引进国家级、省级高端人才,提升本单位自主创新能力,在技术和产品方面取得重大创新成果,或在我县新创办企业,成长性和经济贡献较高的项目。

三、项目要求

(一)申报项目必须有明显创新研究内容,对我县经济社会和科技创新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在本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项目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

(二)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的项目,须提供近两年内的合作研发协议。

(三)项目实施人员学科、年龄结构合理且相对稳定,在相关专业和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

(四)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财政科技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原则上申请财政补助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20%。

(五)申报书中填报的财务数据、知识产权、高学历人才、科研平台等,必须有附件材料作为支撑。其中财务数据必须与税务系统数据一致。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10月19日前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六份报送至县科技局资源配置与创新促进科(县政府513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立项:

1、未按项目申报书要求填报的,主要内容空白不全或填报数据、文字内容前后存在逻辑错误的项目;未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或附件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项目。

2、申报项目无明显实质性创新,或与原来立项项目内容相同、相近的项目。

3、在以往科技计划管理中,有违反管理规定,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情况或验收未通过的单位。

4、近一年内,涉及环保、安全、诚信等问题,属于县委县政府一票否决情形的单位。

(三)一个单位只允许申报一个项目。

 

联系电话:0533-8180161

邮箱:ht8180161@126.com

 

桓台县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