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简明问答:《关于推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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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310G/2021-519983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0-16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民政局 |
1、如何推进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
引导各类养老机构加大护理型床位建设,重点支持发展为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的护理型养老机构。2021年年底前,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床位总数的50%以上。持续推动各类养老机构护理服务能力和运营水平提高,促进养老机构床位区域供需对接,保障老年人不同层次的护理需求。
2、如何推进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
可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尊重居民意愿,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适老化和消防设施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环境。
3、如何加强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防治结合、有效处置”的原则,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疫情和重大传染病防控信息报告、预防和预警、应急保障、响应和处置等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和常态化防控方案。建立由养老服务、医疗卫生等专业人员组成的应急支援队伍,切实提高保障和处置疫情防控的能力。加强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部署及工作规范、指南,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开展疫情及重大传染病防控基础知识宣传教育,疫情防控应急培训和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养老机构要加强物资储备,及时采购食品、生活用品、耗材、基本药品、口罩、消毒水、防护手套、红外测温仪、体温计等生活和疫情防控物资。民政局要积极协助养老机构解决防护物资不足问题,积极争取应急储备物资,保障养老机构生活所需、防控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