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民政局
标题: 议题解读: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落实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10G/2021-520134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5-19 发布机构: 桓台县民政局

议题解读: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落实

发布日期: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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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提高全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45号)的文件要求,提高困难群众的救助保障标准。

、文件制定依据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提高全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45号)。

三、研究内容

 2021年1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包括城乡特困人员护理标准)儿童生活费标准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标准进行提标。

四、重要举措

按文件要求及时发放困难群众资金。

五、解读人

桓台县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六、出台的相关文件

2021年5月27日,桓台县人民政府印发《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县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桓政办字〔20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