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民政局单位职能及执法岗位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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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310G/2022-532874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2-27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民政局 |
单位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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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负责起草民政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中共桓台县社会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 5.拟订全县地名总体规划,负责镇村行政区划调整,承办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 6.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负责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3.管理国家、省、市、县拨付的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 14.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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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岗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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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联系电话 |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挂社会组织管理科牌子)。 |
拟订全县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指导做好县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和促进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中共桓台县社会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0533-8186582 |
社会事务科(挂区划地名科、安全监督管理科牌子)。 |
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婚姻登记处、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地名总体规划,负责镇村行政区划调整,承办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地名规划和信息化建设,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审定本县行政区划和地名图书资料。负责牵头协调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县民政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 |
0533-8186583 |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挂养老服务科牌子)。 |
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老年人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
0533-818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