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2022年特困人员救助申报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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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310G/2022-523160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1-03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民政局 |
一、事项名称
特困人员认定办理指南
二、设定依据
《山东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鲁民〔2021〕45号)
三、准入条件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他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
四、办理材料
1、个人申请审批表;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书面说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授权核查其收入、财产状况;
3、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五、办理机构
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镇(街道)民政办。
六、收费标准
免费
七、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八、办理流程
我县城乡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可向户籍所在的镇、街道民政办公室提交申请,各镇对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有疑问的上报材料工作人员可组织入户审查,审查合格的在本村、社区进行公示后给予批准,报县财政局备案。
九、审核审批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口头申请,按规定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签署授权核对授权书,授权经办机构查询核对。乡镇、街道应当自出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村(居)委会协助下,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完成申请人家庭生活状况评估工作,提出审核和审批意见。并对拟批准的申请人公示。
十、联系电话
桓台县民政局:0533-8017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