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申请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有哪些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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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310G/2018-151727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8-10-24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民政局 |
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民主评议,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镇民政办公室审核。镇民政办公室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民政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