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关于公布第三届“桓台和谐使者”名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 ||
---|---|---|---|
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310G/2021-5170080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7-16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民政局 |
一、政策背景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现代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决策依据
为加快推进我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创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更好地为建设和谐桓台、加快科学发展服务,根据《“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5〕251号)和《“淄博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淄政办字〔2015〕6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出台目的
选拔培养一批职业素质高、工作卓有成效、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着力优化社会工作人才的成长环境,扩大社会工作影响,充分调动社会工作者的积极性,对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重要举措
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社会工作者。
解读联系人:周美8186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