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改善因水、电、燃气、采暖等价格因素带来的影响,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一、二级由每人每月162元提高到180元,三、四级由每人每月131元提高到145元;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由每人每月146元提高到161元,二级由每人每月127元提高到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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