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民政局
标题: 桓台县民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10G/2015-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5-01-29 发布机构: 桓台县民政局

桓台县民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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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桓政办发〔2014〕47号),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桓台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180126)。

    一、概述

    桓台县民政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信访科、行政许可科、计划财务科、优抚安置科、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老龄办公室、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等。主要承担救灾救济、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优抚安置、城乡低保、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事务等多项职能。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重要举措。2014年,桓台县民政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兼职工作人员4名,主要负责信息的采集上报和发布工作。为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凡与人民群众或民政服务对象关系密切的政策调整、社会关注的有关工作或事项等,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桓台县政务网、桓台县民政局网站等向社会公布。每季度通报一次信息采用情况。制定出台了《桓台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于推动我县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政府权威信息。特别是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及时回应。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工作,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确认,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准确、一致。统筹运用桓台县政务网、桓台县民政局网站等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站等媒体的互动功能,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及时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编制有本部门行政审批目录、操作规范及流程图,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实行“八公开”,对更新的内容,及时向政府备案。对涉及到我局的行政职权项目进行全面梳理,下一步将梳理权力事项和行政权力法律依据清单在政府网站和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及时向社会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2014年根据领导工作的调整和工作的安排,通过桓台县政务网和桓台县民政局网站及时发布各类信息,确保机构概况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是继续以桓台县政务网和桓台县民政局网站为主渠道,辅以《淄博日报》、《鲁中晨报》、《桓台大众》、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到2014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条。其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11条,主要涉及城乡低保、优抚标准,慈善助学、医疗救助和养老服务等情况的公开工作。这些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发布,有效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提升了透明政府、服务政府的形象。

    三是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2014年,我局每月及时更新公开信息,据统计,2014年,我局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信息69条,在我局公开查阅点查阅人数500余人次。

    四是积极推行村务公开。村居直接面对着农村群众和各种民政对象,搞好政务公开尤为重要,为此我们要求镇(街道)民政办必须实行政务公开,对救助款发放对象和数量、各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农村低保对象及保障金数量在村(居)公开栏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法律宣传日时,组织人员将《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村委会组织法》、《申请城乡低保相关事项》等民政法律法规和婚姻登记程序及办理登记所需证件等事项印制《民政惠民政策宣传手册》,为群众办事和学习了解相关法律、应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提供方便。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201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所有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项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在信息公开网上发布信息时,严格按照相关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经过认真细致的保密审查后才进行发布,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保密审查知识,了解保密审查基本程序以及泄密应承担的责任,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保密审查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分级负责,一级督查一级的原则,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自查与抽查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干部、职工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广泛收集群众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做好办理结果的反馈工作,以调动干部、职工和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我们感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一致,同时由于各科室工作性质要求不同,在公开的格式上不能完全统一,公开的形式单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专职工作人员。由于机关人员编制少,民政日常事务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由于网络建设正处于完善中,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完善,网上互动还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按照建设“阳光民政”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民政信息化网络服务,加强网上办公功能,大力开展网上咨询交流活动,提高民政行政效能。二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更好的方便服务对象。三是积极转变机关作风,转变思想观念,开展“阳光政务”,树立“阳光意识”,切实解决信息公开不到位、到位形式化等各种行为。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见附件。

 

附件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填写)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4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9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4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0

十一、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数

1

     其中所属单位网站数(或设立信息公开专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