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2021年度美丽乡村示范片区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1MB2859310R/2021-520790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08 发布机构: 桓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度美丽乡村示范片区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1-08
  • 字号:
  • |
  • 打印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全力推进。现就2021年我县实施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乡村振兴桓台样板总体部署,围绕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的工作思路,以“点上出精品、片上有特色、面上抓提升”为目标,重点在少海路、寿济路等重要道路沿线打造3个美丽乡村精品示范片区,建成一批生态美、乡风美、生活美的美丽乡村。

二、实施范围

2021年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包含3个片区,13个村。

1、索镇片区:苏王村、徐家村、姜庙村、睦和村

2、唐山片区:郭店村、白辛村、张茂村、东莫王村、西莫王村

3、新城片区:毛家村、存留村、韩家村、石家村

三、工作重点

(一)搞好规划设计各镇要聘请专业规划设计单位规划设计好建设项目,完善片区内村庄布局、村落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要注重连片村庄之间的衔接,片区内各村建设既要互相融合借力,又要有各自的突出亮点,真正建成示范片区。各镇要充分做好调研,根据村庄特点,准确定位建设类型。对于邻近县城或主干道沿线区位优势较好的片区,高标准完善连村路、村内主干道、休闲广场、旅游休闲设施等;对于具有历史文化底蕴和文化价值的村庄,充分挖掘和整理其文化的独特性,展示本地独特的文化品牌。

(二)明确建设重点。示范片区村要着力强化村内主干道路硬化、街道亮化、卫生净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等“五化”建设,彻底治理村庄空闲宅基地、违章搭建、残垣断壁,鼓励村庄依托村内现有的自然生态条件建设休闲广场,利用村内现有闲置房、礼堂等建筑改建村民活动中心,改善村容村貌。搞好片区连村路的道路整治,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美丽乡村示范片区。

(三)突出特色亮点。坚持因地制宜,通过实施差异化指导、个性化塑造,挖掘凸显农耕文化底蕴,推动乡村建设出亮点、显特色、见成效,串点成线、连线成面,努力打造“一村一景”、“一镇一韵”的新时代美丽乡村,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发展。 

(四)提高建设标准。示范片区要在“五化”建设的基础上,围绕“点上出精品、片上有特色、面上抓提升”这一目标,重点规划设计村内主次干道和重要节点,着力打造绿化景观布局、墙面立面改造、道路修复、公共设施、文化设施提升建设、连村路整治绿化,严格实施项目建设流程管理,全面呈现村庄地域特色韵味,全力提升建设标准和水平。

五)注重建设质量。示范片区内绿化标准要高,尤其是主干道路两侧绿化要高中低分层搭配、合理密植;主干道路两侧一般要安装路沿石。主次干道裸露墙体及土坯墙体要抹灰或刮腻子、挂网整修后再粉刷;残垣断壁要重新修砌,高度一致,然后粉刷;主要景观节点周边的立面标准要高,墙头要整齐划一,统一挂瓦。村内墙面美化可在景观节点及主干道重点部位设计;画面美观,数量合理。景观节点要合理设置,实用性强;未完成迁占工作的一律不允许开工建设;一律不允许用项目资金建设大型村门等。连村道路两侧及视野范围内环境卫生要彻底整治,无“三大堆”、“乱搭乱建”;两侧残垣断壁要统一整理。

(六)坚持建管结合。示范片区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明确镇政府、村“两委”在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护中的主体责任和县直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责任。发挥群众建设维护美丽乡村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实践“党建+网格”积分制管理模式,强化党建引领,提升群众建设管护美丽乡村的凝聚力。积极探索实施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市场化、公司化运作模式,提高管护效率。

四、实施步骤

(一)编制方案和环境整治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2月)。由镇委托专业机构组织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并在县级主管部门指导下编制示范片区实施方案,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报县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镇村要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村内残垣断壁等进行彻底整理修复,对村庄环境卫生、乱堆乱放、废弃窑湾、空闲地等进行彻底清理,对重要节点用地进行平整,做好项目建设迁占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1年3月-6月)。以镇为单位对示范片区建设的项目进行设计、评审、招标后,依照实施方案重点完成以“五化”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村庄公共服

务设施打造,基本完成片区建设项目。同时委托第三方进行监理、审计、竣工验收,各镇负责对第三方的工作做好监督、指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确保建设项目程序规范、质量达标。

    (三)项目提升和验收阶段(2021年7月- 8月)项目建设完成后,县级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美丽乡村示范片区的验收工作。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镇应当将项目形成的资产及时确认、移交项目村村民委员会,记入村资产专账,由村民委员会持有,并做好后续管理维护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分工。美丽乡村示范片区项目所在镇是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项目建设镇党委、政府是该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单位。各镇要落实责任,明确到人,安排专人靠上抓好片区内项目建设工作。要落实对精品示范片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资金管理、施工监督、绩效评估等责任,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对建成的美丽乡村精品示范片区,每村补助100万元,每片区补助100万元,由镇政府统筹使用。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筹措和支持力度,整合住建、交通、环保、妇联等项目资金向片区村倾斜。镇、村要发动群众力量和社会力量,积极筹措资金,合力打造美丽乡村精品样板。

(三)强化项目管理。项目建设要严格履行民主议事程序,发挥好群众主体作用,制定项目建设清单,明确任务总量、施工进度,加强民主监督,引导群众自觉自愿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对美丽乡村示范片区项目建设内容、预算决算结果等纳入村务公开,及时向村民公示。要建立规范完整的项目档案,安排专人负责,做到项目建设前、中、后影像资料齐全,档案资料完整。

(四)强化督导考核。实行督导通报制度,适时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议,现场查看,现场点评,通报建设进度和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