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通知(耕地地力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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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MB2859310R/2020-520827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12-21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农业农村局 |
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办人民政府:
为确保全县2021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提高补贴资金使用绩效,按照省市《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市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 2021 年度全县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对象和核定面积范围
(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对象。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山东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补贴对象为种粮(小麦)的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核定面积范围。2021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核定范围为小麦种植面积。
1、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间作小麦的,由各镇办根据土地性质、植树密度、林木生长时间及对小麦产量的影响,确定小麦是否纳入核定范围和折实比例,涉及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不纳入核定范围。
2、占用军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等种植小麦的,可不纳入核定范围。
3、违规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因纳入核定范围有失公平的,可不纳入核定范围。
4、村集体机动地及自愿土地流转的土地,因承包合同不完善或存在纠纷不能落实到户的,可不纳入核定范围。
5、滩涂、(蓄)行洪区、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小麦的,是否纳入核定范围,由各镇办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二、切实抓好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层次多、环节多、政策性强,各镇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及早动手,周密部署、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准确完成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各镇办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镇办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主要干部(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下同)为直接责任人。各镇办要根据实际,把自报告、核实、公示等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
(二)进一步提高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准确性。种粮面积基本确定后,镇办、村要重点比对分析近3年种粮面积的上报情况,重点分析排查面积增减的原因,并层层报告。
三、严格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流程
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流程为: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初核、镇办审核、镇办村两级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
(一)农户据实自报告折实面积。各镇办要统一印制农户自报告单,2020年12月28日前由各村发放到所有种粮农户手中,农户自报告单由农户填写上报村委,各村委要做好发放记录和收集、汇总、留存。农户自报告折实面积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4日。各镇办要统筹考虑外出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现象。
(二)村委会初核小麦种植面积。村委会负责对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面积进行核实,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可采取直接丈量核实和参照核实的办法。直接丈量核实是指通过统一组织对每户实际种植小麦的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参照核实是指以2020年核定小麦面积为依据,加减2021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村委会初核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各镇办政府。各村2021年1月11日前完成核实统计上报工作。
(三)镇审核。各镇办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镇办政府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镇村两级公示。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执行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各村小麦种植面积两级公示,两级公示责任主体均为镇办政府。由镇办政府到各村公示该村分户、在驻地公示所辖各村的补贴对象信息、小麦种植面积等事项,同时在显要位置公示县、镇办监督举报电话。镇办政府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2周内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备案。各村分户的小麦种植面积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1月20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驻村干部会同村委会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办政府确定该村的分户小麦种植面积;各镇办在驻地公示所辖各村的小麦种植面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1月31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镇办政府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办政府确定本区域各村小麦种植面积,于2021年2月20日前以政府正式文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办、村核定面积应与上年度进行比对,出现增减的要逐一说明原因,随正式文件上报。各镇办政府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齐鲁惠民“一本通”系统。
(五)县农业农村局复核。县农业农村局对各镇办上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无误后,及时向县财政局提供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种植面积等材料,并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
四、明确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护农民种植粮食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提升耕地地力、推进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实施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涉及面广、惠及农民众多,具有很强的政治意义。各级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担当意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按照各自职责,扎实做好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和补贴发放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
(一)进一步明确职责。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期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当年补贴资格。包村干部和村级主要干部必须对本村的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负全责,未及时全面发放农户自报告单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责任人责任;各镇办政府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县级农业农村局对补贴档案的完整性、申报程序的完备性负责。
(二)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各级要强化补贴管理发放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信访问题较多的镇办、村。加强与纪委监委、检察等部门的协调,对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要进行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问责;对虚报面积、私立户头、村干部代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查处,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附:
1.2021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核定工作配档表
2.2021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确定表(镇办)
3.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表(镇办)
4.2021年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到户清册(村)
5.××村2021年小麦种植面积情况说明(村)
6.××村2021年小麦种植面积增减明细表(村)
咨询电话:0533-8210422
桓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21日
桓台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印发
附件1
2021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核定工作配档表
阶 段 |
时 间 |
具 体 任 务 |
责 任 人 |
要 求 |
发放自报告单 |
2020年 12月28日前 |
12月28日前发放农户自报告单 |
镇办、村主要负责人 |
自报告单发放到户; 各镇办公布咨询举报电话。 |
农民自报告面积 |
2021年 1月4日前 |
种粮农民向管辖村报告小麦种植面积 |
驻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 |
按照实际种植面积申报,落实到具体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村委会核实面积,汇总上报 镇办政府 |
2021年 1月5-- 2021年 1月11日 |
各村核实、汇总面积后,填写到户清册,上报镇办政府 |
驻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 |
有问题的村和不能准确确定面积的种粮大户要丈量核实;到户清册按要求填写规范。 |
公示 |
2021年 1月14日-31日 |
1、村级公示 2、镇办公示 |
镇办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 |
对小麦种植面积到户清册和各村小麦种植面积分别进行村、镇办两级公示,两级公示均要满7天;保存镇办村公示影像资料并上报农业农村局。 |
镇办政府统计 上报 |
2021年 2月20日前 |
镇办政府按要求进行数据录入,统计上报 |
镇办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 |
各村到户清册,镇办政府文件签字盖章报县农业农村局。 |
附件2
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确定表
镇办(镇办政府盖章) 单位:亩
核定小麦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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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单位签章:
审计经管站 财政所
(签章) (签章)
镇 长: 分管镇长:
审计经管站站长: 财政所长:
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表(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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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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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亩、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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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
2020年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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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小麦面积 (上报文件数) |
实际发放补贴 小麦面积 |
应补贴户数 |
核定小麦面积 |
较上年增减面积 |
增减的原因 (具体到村,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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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 次 |
1 |
2 |
3 |
4 |
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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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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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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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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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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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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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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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备注:2021年小麦种植面积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附件4
村2021年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到户清册(村)
镇办 村(章) 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农户 姓名 |
人口 |
耕地面积 (亩) |
自报告小麦 面积(亩) |
村委核定上报面积(亩) |
“一卡通”持有人 的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账号 |
农户签字 按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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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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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021年小麦种植面积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片长(签字): 驻村干部(签字): 村书记(签字): 村主任(签字): 村会计(签字):
附件5
村2021年小麦种植面积情况说明
我村2021年小麦种植面积经农户自报、村委会核实、汇总上报、公示(镇办政府到村公示栏张榜),确定我村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为 亩。2020年度小麦种植面积 亩,2021年小麦种植面积比2020年小麦种植面积增加或减少 亩。
备注:各村2021年小麦种植面积有增减变化的必须附增减明细,确保源头上有据可查。
片长(签字) 驻村干部(签字)
村书记(签字) 村主任(签字) 村会计(签字)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村2021年小麦种植面积增减明细表
镇办 村(章)
清册中 编号 |
农户姓名 |
小麦种植面积(亩) |
增+ 减- |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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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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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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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长(签字): 驻村干部(签字): 村书记(签字):
村主任(签字): 村会计(签字):